这是一个技术问题吗?


  自从南京那个鹏宇案之后,中国人的道德水准一退何止是千里?再加上全国其它地方的有关部门普遍的学习南京那位法官的做法,更使得中国人的道德水准一夜之间基本上消失得无影无踪了。

  主动的帮助别人,特别帮助老弱病残,历来是中国人的传统美德,然而,如今这一传统美德却遭遇到巨大的挑战,全国各地的那些做好事者一个个都在“庄严”的法律面前,低下了头,尽管没有到倾家荡产的程度,但是,那金钱与精神的双重打击,对于普通的老百姓来说,绝对是震撼性的,这一巨大的震撼,足以改变他的传统思维,甚至颠覆他从此之后的人生。我们不怀疑这些人中间有些确实就是肇事者,是应该承担责任的,可是,其中也绝对有是出于好心好意,想帮助别人的人,那些因为有车上监控之类的可以证明其清白的人是幸运的,可是,那些没有这些帮助的人呢?这一终生的冤枉让他以后的人生都永远笼罩在阴影之下而难以自拔。难道说从此之后我们每次出门都得带好这些现代化的工具吗?

  难道这也成了个技术问题,是技术活了吗?

  法律向来是疑罪从无的,那能像某些法官那样搞有罪推定的?这样的事情应该是谁主张谁举证,原告如果不能自己举证的话,那就只能是判定为没有,而不能像南京的那位法案那样,认为正常人不会这么做,你既然这么做了,肯定是有亏欠。说白了,就是,这事一定是你干的。得你就承担责任吧。

  最近武汉那位倒地老人,因为没有人敢扶而死亡再一次发酵了这一问题。从武汉那件事情的报道来看,其家人是在邻居告诉之后才赶到出事地点的,而等到亲人赶到的时候,一切都已经太晚了。想想看吧,连相识的邻居都不敢扶,咱一个陌生人那就更不敢扶了。免得到时候法院又说,不是你弄的,你怎么会主动去扶啊?

  有关部门现在要做的不是教我们遇到这样的事情应该如何如何,而是应该想办法让那些还有道德良心者在做了好事之后能够免于被讹诈,这才是最实际和最重要的。至于那所谓的表彰,还是免了吧,这都是虚的。不要也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