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技术企业是在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内,持续进行研究开发与技术成果转化,形成企业核心自主知识产权,并以此为基础开展生产经营活动,在中国境内(不包括港、澳、台地区)注册一年以上的居民企业。
1.在中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注册的企业,近三年内通过自主研发、受让、受赠、并购等方式,或通过5年以上的独占许可方式,对其主要产品(服务)的核心技术拥有自主知识产权;
2.产品(服务)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八大领域》规定的范围;
一、电子信息技术 二、生物与新医药技术
三、航空航天技术 四、新材料技术
五、高技术服务业 六、新能源及节能技术
七、资源与环境技术 八、高新技术改造传统产业
3.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的科技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30%以上,其中研发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10%以上;
4.企业为获得科学技术(不包括人文、社会科学)新知识,创造性运用科学技术新知识,或实质性改进技术、产品(服务)而持续进行了研究开发活动,且近三个会计年度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符合如下要求:
(1)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小于5,000万元的企业,比例不低于6%;
(2)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在5,000万元至20,000万元的企业,比例不低于4%;
(3)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在20,000万元以上的企业,比例不低于3%。
其中,企业在中国境内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全部研究开发费用总额的比例不低于60%。企业注册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按实际经营年限计算;
5.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企业当年总收入的60%以上;
6.企业研究开发组织管理水平、科技成果转化能力、自主知识产权数量、销售与总资产成长性等指标符合《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的要求。
以上条件根据评价指标及评分标准由专家分别打分,主要有知识产权、科技成果转化能力、研究开发的组织管理水平、成长性指标等四项指标,用于评价企业利用科技资源进行创新、经营创新和取得创新成果等方面的情况。该四项指标采取加权记分方式,须达到70分以上(不含70分)。
北京驰疆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北京宇翔春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
【职务】:顾问
【手机号码】:186-0016-4619
【电话号码】:010-62962912-806
【电子邮件】:[email protected]
【MSN】: [email protected]
【QQ】:1553991389
【地址】:北京海淀区上地三街9号嘉华大厦D座504
【国家、城市】:中国 北京
【邮政编码】:100085
我公司业务范围:
1、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作品著作权登记( 动漫 影像 文字 摄影 艺术 建筑 设计图 示意图等 )
2、商标注册、商标异议、商标评审、商标诉讼、商标国际注册等
3、双软认定(软件企业认定、软件产品认定、代理软件测评报告)
4、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复核;技术合同备案、查新报告、动漫企业认定等
5、专利申请、专利复审、专利无效、专利诉讼、专利国际申请等
6、专利海关备案、商标海关备案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