师德师风建设督巡员职责


师德师风建设督巡员职责

(一)深入全县各学校,巡视、检查各学校执行《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和濮教〔201110号文件的情况;对全县师德师风建设情况进行监督、指导;

(二)受县教育局党组委派,在乡(镇)和县直各学校教师绩效考核、职务聘任和评优奖励等工作的重要阶段列席会议,对师德师风建设加强过程监督,确保把教育部关于“师德表现作为教师绩效考核、职务聘任和评优奖励的首要依据”的规定落到实处;

(三)听取并收集社会有关方面、学生、家长对师德师风建设情况的反映,代表县教育局以书面或口头方式向违反师德师风建设规定的行为提出批评与整改建议,并督促有关单位及时反馈处理结果和整改情况;

(四)注重发现培养师德师风正面典型,参与师德师风建设先进校和师德标兵评选等活动;

(五)及时向县教育局上报所负责辖区内师德师风督巡情况,每季度报告一次师德师风正反两方面典型和存在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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