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消“农民工”称谓是标,享受平等待遇才是本


取消“农民工”称谓是标,享受平等待遇才是本

刘纯银

“农民工”这一早已约定俗成的称谓,或许将退出中国历史舞台了。近日,农民工输入大省广东和农民工输出大省河南的省委书记,都提出将适时取消“农民工”称谓。(14日《新华网》)

众所周知,目前所称的“农民工”是指那些“身在城市从事非农业工作的农业户口的工人”。毫无疑问,他是中国特有的城乡二元体制的产物,是特殊历史时期出现的一个特殊社会群体。正如来自山东的、在珠三角一些城市里干过餐厅服务员、保洁员,也在超市当过促销员,还在一家儿童游乐场当过游艺机操作员的刘杰所说:她在广东生活了十多年,虽然早已习惯了“农民工”的称谓,但内心深处更希望能够被视为一个“城里人”。

其实,不仅广东、河南两省省委书记提出要取消“农民工”称谓,去年“两会”期间,也有多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建议停止“农民工”称谓,改称农民工为职工或员工。在此之前的2010年重庆两会上,重庆市市长黄奇帆也曾表示:农民工进了城,我们就应该安顿好他们。农民工称呼只是暂时的,重庆以后没有“农民工”这个词汇。

应该说,如今有越来越的人要求取消“农民工”称谓,这固然是好事。但笔者认为:取消“农民工”称谓只是标,让他们享受平等待遇才是本。正如温家宝2009年底在回答网友提问时所说:“关键要让农民工和城里人享受平等待遇。”

如何做到这一点呢?关键是政府需拆除城乡二元化结构制度篱笆,抹平城乡户籍的“台阶”。因为城乡户口差别背后隐含的社会不公仍旧不少,诸如社会地位、收入标准、子女入学、劳动就业、医疗卫生、社保、福利、高考、升职、培训等等并没有完全消除,这些壁垒正制约着户籍管理制度改革的进程。也就是说,推进户籍改革的最终结果,不光是表面除去“农民”、“市民”、“农民工”等代表不同身份之间的称呼,关键是为了让所有人能够享受均等的权利。正如广东省委书记汪洋所指出的:广东将加快研究并适时出台取消“农民工”称谓的政策措施,探索建立外来务工人员根据职业和工作年限享受相应基本公共服务的制度……促进外来务工人员与本地居民真正融合。

常言说得好,“一花独秀不是春,百花齐放春满园”,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离不开社会各群体、各阶层的通力合作。如今我国进城务工人员达2亿多,是一个庞大的群体。可以说,解决好他们的问题,把他们纳入和谐社会的大家庭里,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正如专家所言,“农民工”问题若解决得好,必然有助于未来中国经济的发展与社会进步;若解决得不好,不仅影响到一个庞大人群的幸福感与尊严感,还会留下诸多社会矛盾的隐患。因此,无论是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角度,还是从构建和谐社会的角度,有针对性地解决“农民工”问题应成为国家发展中事关大局的紧迫问题,并不是仅仅取消“农民工”称谓这样简单,需要各级党委和政府所的工作还很多。只有城乡二元化结构彻底打破,“农民工”们真正享受到城里人一样的待遇以后,他们才算真正被城市接纳了,那时,“农民工”称谓才算真正退出历史舞台。否则,就可能是“换汤不换药”,徒有虚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