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想当年商君变法作的第一件事是什么?
在城东立一个五尺长的杆子。承诺谁搬到城里就给谁“五十金”,结果没人理。
于是赏金加到一百,(相当于多少钱不好说,不过从后来秦始皇买通六国权臣的价码上看,五十金或百金怎么也就相当于万把人民币吧)。
于是有人作了,真的就得到赏金。
商君正是用这件小事来取信于民,结果所谓的商君之法得以推行下去。
这正是“信”的力量。
同样的,现在的一些公司的取信的而得成功的例子也是很多的。不过我不想举这类的例子,因为和商君一样,那更多的是一种权谋。但是,既便是作为权谋的,并非真正的“信”,也己经是难得的了。有些人连这个都不愿意去作,就不仅仅是道德问题了,而是智力问题了。对于为政的肉食者更是如此。“守信,诚实”,我们一直都是这样教育孩子们的,于是编造着诸如“狼来了”和“匹诺曹”的故事。于是我们传扬着“季布无二诺,侯嬴重一言”的重诺守信的经典。
商君之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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