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回家的流浪儿童感到家的温暖社会的温暖
李华新
在内地省市的协助下,从2011年4月至今,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已经陆续从内地接回1300多名新疆流浪儿童。不过,当地妇联回访发现,被解救流浪儿童“回家”存在不少现实困难,还需迈过缺乏归属感、入学难、帮教弱等几道门槛。(《天山网》 2012年01月26日 新华网乌鲁木齐1月25日电)
2011年4月底,新疆宣布将接回所有在内地街头流浪的新疆籍未成年人,并提供必要的学习教育条件,让他们“回家”健康成长。随后,新疆公安、民政等部门立即行动,与全国各地公安、民政等部门联动进行解救、救助,数月内先后解救了1332名新疆流浪儿童。
这些被救助的孩子中,有的已经顺利返回户籍所在地,有的经民政部门协商劳动保障部门安排在职业院校接受培训,患病、致伤的孩子已经及时送定点医院救治;有些孩子还接受了专业的行为干预和心理矫治。
新疆的儿童在外地流浪多年来,已经成为一个让人们日益关切的问题,而且是如果是这些流浪儿童的问题不能妥善解决,就会影响到社会的秩序,对于社会的稳定就会产生负面的作用。
但是,这些流浪儿童为何会流浪,也是有些具体原因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妇联通过回访发现,部分被解救流浪儿童回归家庭困难,75%的回访流浪儿童家庭年收入不足5000元,父母忙于生计,作为监护人不尽责任和义务,孩子没有家庭归属感。因此说,要真正解决因为家庭贫穷而流浪的问题,就需要从源头上来解决这些问题,而且这些儿童有九成都是来自农村,而且一旦到大城市流浪,就不愿意再回到自己贫穷的家乡。往往不愿从事农业劳动,且因为年龄小、文化水平低,无专长、无技能,加之目前就业形势偏紧,他们很难安定下来。
而且一旦流浪了,就会产生一种惯性,就会产生一种好吃懒做的生活习性,尽管流浪会荒废自己的学业而且一旦流浪成为习惯,即使是接回家乡,也还会再此出走,最后成为社会抛弃的人。
为从根本上扭转这一局面,目前新疆已投资5000万元建设流浪未成年人教育培训安置中心,帮助获救助未成年人学习文化知识和职业技能,以利更好地融入社会。同时,新疆各地还从源头预防入手,对救助返回家乡的未成年人,层层签订帮扶责任书。
一句话,就是需要政府出手,需要各级政府的耐心和细致的工作来解决这些具体存在的实际问题,至少是这些流浪的孩子,不再出走,那就是说我们的工作能够真正让这些回家的流浪儿童感到了家的温暖,社会的温暖。
(济南 李华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