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晓莉:论古装剧与文明戏的历史演进
——吕家河民歌《童养媳》与《姑恶》比较
(湖北汽车工业学院人文社科系,湖北十堰442002)
“童养媳”是中国历史舞台——封建剧场上所演出许多凄惨剧目中的一项特殊插曲,和在其他的封建悲剧中的角色一样,女性又再度串扮了被损害与被侮辱的一员。
在某些地区,“童养媳”又称为“待年媳”,这是一种具有领养关系,带有极大的剥削性质和强制性质的婚姻形式。通常是一家生有子嗣以后,将别家的幼女抱回自家来作为养女,等到适合结婚的之后,再让她和自己的儿子结婚,于是养女就转化成为儿媳妇。也有的是暂时没有儿子,但先抱养一个养女,等到自己有了子嗣以后再将养女转化成童养媳。明清时期,以童养媳方式娶儿媳妇的习俗已经遍及全国各地[1]。
本文将要述及的《姑恶》是郑板桥的一首叙事诗,它描绘了一个恶婆婆虐待童养媳的情事,而《童养媳》则是武当山地区流传的一首革命年代的新民歌,土改时期教唱给当地群众并积淀到民歌中,其中也再现了封建旧制度的霉菌。综观两篇不同历史时期的作品,我们发现女性的命运随着历史演进正发生了天翻地覆的变化,她们逐渐被赋予了更多的人性关怀和表达的空间,被赋予了更多的“话语权”。
《姑恶》中,我们看到一位年仅12岁的幼女,便被遣送到婆家侍奉翁姑。虽然成为了“小妇”,但她并不懂得夫妇情事,仍把自己的丈夫唤作哥哥。两个人素不相识,初次谋面,相互害羞而欲言又止。阿翁尚知疼爱媳妇,只让她在闺房里做针线活,婆婆却叫媳妇做种种苦役。可怜她年纪幼小,不会操持家务,“切肉不成块,礧磈登盘簠;作羹不成味,酸辣无别殊;析薪纤手破,执热十指枯”。阿翁劝说婆婆要慢慢教导,婆婆却说:“幼不教,长大谁管拘?恃其桀傲性,将欺颓老躯;恃其骄纵资,吾儿将伏蒲。”这样,媳妇只有整日挨打受骂,“五日无完衣,十日无完肤。”面对如此非人的待遇,媳妇并无丝毫反抗,只是“吞声向墙壁,唧唧微叹吁。”可她的”叹吁“旋即又被刁蛮的婆婆视为“诅咒”,甚至执杖持刀,要与媳妇不共戴天,分出个你死我活。面对恶婆婆令人发指的行径,小丈夫的顾盼被其母嗔怒作“羞耻无”,阿翁的劝慰反被嗔为“昏老奴”,连左邻右舍的探问也遭其“何与渠”的斥责。在这个完全由婆婆执掌家事的家庭里,无人为小妇做主,善良的阿翁和年少的阿夫都只能充当袖手旁观的目击证人罢了!可怜的小妇完完全全处在水深火热之中,过着不如牛猪、暗无天日、生不如死的生活。作品里小妇生命如草芥,诗中将其与动物并提,从侧面凸现小妇处境之艰难。最后写到小妇在娘家人探望时仍强颜欢笑,“洗泪饰欢娱”,甚至故意掩盖事实真相,借“疤痕掩破襟,秃发云病疏。……忍痛称姑劬”,以此来强化小妇被奴役、被压迫的地位——“一言及姑恶,生命无须臾”[2],正深刻反映出小妇无法主宰自己命运的悲哀,也寄予了作者对小妇的深切同情,揭露了旧制度对女性的身心摧残。
《童养媳》这首流传于新社会土改时期的民歌,则从更高的层面挖掘剖析了童养媳婚姻的不合理,并且凸现了女性关照自身命运、要求平等解放的进步主张。歌中通过“叫一声二爹娘,你们想一想,女儿不是牛和马,出卖不应当”。直接点出了“父母之命”对女性主宰自己命运权利的剥夺。为什么这位女孩儿“八岁离了娘,……咱爹卖女没商量,送婆家去童养”?究其根本,要归结到经济原因上面去。从作品中“纺线嗡嗡响……鸡叫一声上磨坊,天明去采桑。上午把羊放,外带洗衣裳……”[3]等生活情景可见出女孩儿的婆家应该不是什么殷实富足之户,而女孩儿之所以被出卖更是因为出身贫苦。正常婚姻所必需的大量彩礼和嫁妆通常使贫困人家无力负担,而这些生活在社会最底层的人们,往往还有不止一个儿女,他们不得不另外寻求解决这些问题的出路,所以童养媳这种婚姻形式无疑可使男女双方“一拍双合”。贫困的男方家庭可以将正式迎娶所需的钱财以生活费的形式“化整为零”地分散在十几年内,花费在童养媳身上,而女方家庭也不用出什么嫁妆[4],两相抵偿中的受益者是双方家庭(父母),可以不明媒正娶,不需备六礼,但其中最大的牺牲品和受害者则是童养媳本人。正因为这种婚姻带有招养性质,所以童养媳在男方家中的生活地位一般都比较低下,并且承担着繁重的家务劳动。民间社会中大量流传的关于童养媳的歌谣就表明了这一点。更有甚者,有的童养媳不堪婆家的折磨,最后悲惨地死去。《清诗释》中记载,浙江仁和人的一个小女孩,她在13岁时就到12个种菜园子的人家做童养媳,每天都要做饭、喂猪、到菜园子浇水、锄地,因劳累过度,最后得病死去[1]。《童养媳》中的这位女性同样因为家庭经济条件的窘迫被父母无情地充当了变态婚姻的牺牲品,“穿鞋没有底,衣服遮不住身,夜晚睡觉没被子,活把人冻死。早晨吃稀饭,晚上喝菜汤……脸色如土黄”[3],生活让她食不果腹,衣不蔽体,饥寒交迫,营养不良,而“每天公婆打,丈夫把人伤”的非人的折磨则是对她身心更严重的戕害,她虽身处婆家,却丝毫感受不到“家”的温馨;她名义上有丈夫,却无时不刻不提防丈夫的大发雷霆,拳脚相加;她日夜操劳,操持家务,任劳任怨,却无法换取公婆的体恤和关爱。满腹的苦痛无处诉说,童养媳的日子如黑夜一样漫长……尽管时代的潮流没有冲刷尽封建的霉菌,旧制度的幽灵仍借尸还魂,在光天化日之下高视阔步,但历史在演进着,封建剧场上昨日的古装剧,已换成了新的文明戏。我们姑妄推测,《姑恶》中的小妇日复一日很可能悲惨地死去,但《童养媳》的结局却是童养媳在新社会找到了自己当家作主的表达空间,“来了共产党,人人喜洋洋,男女平等都一样,妇女得解放。”是新的社会制度保障了妇女的权益,为女性争取了自己的“话语权”,也激励女性自强、自立、自信。
高度的苛酷的压迫往往能速成妇女自轻自卑的观念,多少女性为此失掉自信,屈服于命运而踏上毁灭的道路。今日的社会仍有一些妇女在经历了苦痛的生涯、受尽了多种变故的折磨而终不失去自信的,又有几何?要改造古老的戏剧,只有妇女打破束缚自由的桎梏,为自身求得人的权利和幸福方能确保不再串演悲剧的角色[5]。
让“童养媳”永远成为尘封的历史画面,新世纪的女性理应扮演新时代的新角色并去创造新历史!
[参考文献]
[1]鸿宇.婚嫁 [M].北京:宗教文化出版社,2004.
[2]王余杞,闻国新.历代叙事诗选[Z].贵阳:贵州人民出版社,1984.
[3]李征康,屈崇丽.武当山吕家河村民歌集[Z].北京:学苑出版社,2003.
[4]完颜绍元.婚嫁趣谈[M].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3.
[5]苑利.二十世纪中国民俗学经典·社会民俗卷[C].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2.
[基金项目]本文为湖北省教育厅人文社会科学研究规划项目(2005y233)阶段性成果。[作者简介]张晓莉(1972-),女,湖北丹江口人,湖北汽车工业学院人文社科系讲师,主要从事中国古典文学与地方文化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