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氏兄弟)
12月20日,霍英东三子霍震宇在香港高等法院提出诉讼,指责亲兄弟、霍英东集团总裁霍震寰侵吞至少14亿元港币遗产,起诉对象包括霍震寰和霍震霆在内的16名霍氏家族成员,要求法院撤换遗产执行人,并要求霍震寰交代遗产账目。
而就在第二天,台湾“经营之神”、台塑集团创办人王永庆的长子王文洋透过律师发表声明,表示王文洋申请自己担任王永庆原配妻子王月兰的监护人,负责处理王月兰的财产,这一声明也将王永庆家族遗产案推向了一个新的高潮。
富豪去世之后,发生遗产争夺案,这样的案例在全世界都不少见。近年来,两岸三地不断有遗产争夺案冒出,闹得沸沸扬扬,比如之前被誉为世纪遗产案的龚如心遗产争夺案和今年年初澳门赌王何鸿燊的分家产案。可见,围绕巨额财产方面的争夺,向来都容易成为众人关注的焦点。
对比霍英东和王永庆遗产案,不难发现,他们都有一个共同特点,那就是几位富豪子嗣繁多、可谓枝繁叶茂。比如,霍英东前后有3个妻子,13个子女;王永庆也前后有3个妻子,9个子女。从他们的家族结构来看,还是过去老式传统大家族的样子,因此他们在家产继承方面自然而然会显露出过去老式家族传袭的影子。而大陆自上世纪80年代实行计划生育政策以后,独生子女越来越多,面临的这种遗产争夺案的爆发概率会越来越小。
不管在霍家还是王家,另外有一个共同特点就是,在整个遗产争夺过程中,往往都是分为两派对立的力量。比如,在霍家,诉讼双方主要是霍震宇与霍震霆。在王家,对垒双方则主要是王文洋与王永庆的第三位妻子李宝珠。而之所以发生这种局面,是因为这些人性格相对强势,对局势主导与控制欲望更强。
在家族遗产争夺案中,亲情与利益之间存在着一种博弈机制。其实,不管是霍家还是王家,他们整个家族财产总额都有上百亿港元,就算是均摊,也意味着每个家族成员能得到数亿元,完全可以保障每个人一生的衣食无忧。但在争夺过程中,每个人的心态是不一样的,有一些人会选择在财产分配时采取相对被动策略,希望得到一些好处即可;而另外一些人则在事业方面有更大的野心,他们希望掌握更多的财富,这也就意味着能够为自己未来的事业提供更强大的支撑点。从这点来看,在家族遗产争夺案中,不同性格以及对财富不同价值取向的家族成员,会采取不一样的应对策略。
当然,霍英东与王永庆的遗产争夺案有一些不同的地方。比如,对于身后遗产的分配,霍英东很早之前就做了准备,在1978年就立下了遗嘱,不仅设立了遗产分配的原则,而且还把自己所管辖产业做了明确分割,根据子女不同的能力特长,有针对性做了接班的安排;而王永庆却直到最后一刻也没有做明确的安排,他没有立下明确的遗嘱,只是在生前秘密将所拥有很大一部分公司股权变成信托基金,但基金没有指定受益人,只由台塑7人决策小组负责管理。7人对基金也只有共同经营权,没有个人拥有权,并且向外界表达过有将这些财产投入于公益事业的想法。
两大富豪不同的遗产处置方法,多少与两个地方的遗产税制度有关系。香港没有遗产税,而王永庆辞世之际,台湾还是实施50%的旧遗产税率。因为税率的差别,霍英东在子女的财产继承方面显得相对公开透明一些,而王永庆却在生前有意识扩大自己海外资产规模,并且将这些资金秘密转成信托基金,这一差别能体现出遗产税政策对富豪在财富传承时观念和做法的影响。
目前,大陆还没有成熟的遗产税政策,但随着经济改革深入,相信在法律方面这一空缺会得到很好弥补,而随着相关法规完善,相信也会对大陆富豪在财富继承过程中所采取的策略产生不同的影响。
从目前遗产案进展来看,双方争夺的焦点都是巨额财产的所有权,而对于如何让家族产业能够永续经营下去却没有过多涉足。从这点来看,霍家与王家虽然已经完成了财富向第二代传承与过渡,但在传承与过渡过程中,并没有把自己在商场中打拼多年所积淀下来的价值基因有效传递下去,这种只有有形财产权的更迭,而没有无形价值理念的传导,也是家族在财产分割过程中出现纠纷的主要原因之一。而家族企业要能做到基业稳固,这种文化基因和经营理念的传承意义更为重大。
——本文源自中央广播电台“经济之声”栏目“小平锐观察”专栏(2011、12、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