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交通事故网首席律师王前坤总结上海交通事故案件诉讼程序如下:
交通事故是民事侵权案件.它适用民事诉讼法规定的审判程序.审判程序有一审普通程序`简易程序`二审程序`特殊程序`审判监督程序`执行程序等程序.交通事故赔偿案件主要应用一审普通程序,现介绍如下:
一起诉和受理.交通事故当事人就损害赔偿提起诉讼的,应向法院递交起诉状,经法院审查符合起诉条件的,受理后七日内立案;认为不符合条件的,在七日内裁定,不服的可提起上诉.
二审理前的准备.法院立案后五日内将起诉状附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在15日内提答辩状,法院组成合议庭审检诉讼材料进行必要的审理前的准备工作.
三开庭审理
1开庭三日前通知诉讼参与人.
2审理前核对讼诉参与人,宣布法庭纪律,告知当事人有关讼诉权利与义务,询问是否提出回避申请.
3法庭调查
1)当事人陈述起诉请求和理由.
2)证人作证知道案件情况的单位和个人都有义务作证.
3)出示证据
4)宣读鉴定结论
5)宣读勘验笔录.
6)当事人在法庭上可以提出所有的证据.
7)质证双方就赔偿争议所得供的证据应互相质证.
4法庭辩论.原告发言,被告答辩,第三人发言及答辩后互相答辩
5法庭辩论终结,双方当事人争议核实清楚后法庭调查结束,应依法作出判决.
6法庭能够调解的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及时判决
普通程序的审判应当在立案之日起6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6个月;还需要延长的,需要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子。
一审普通程序结束后,如果当事人不服而提出上诉,则一审裁判不生效力,而进入二审程序.
二审法院的判决和裁定,是终审的具有法律效力的裁判,一经宣告或送达当事人就具有法律效力.对此裁判,当事人即不能再行起诉或上诉.
上海交通事故网律师王前坤,北京市京大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律师
王前坤律师钟情、擅长于上海交通事故法律业务,其主要研究方向为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伤残鉴定、保险理赔、调解诉讼、强制执行。执业前曾在国家司法机关工作多年,凭借扎实的法学理论功底、丰富的司法经验,长期、专业代理交通事故案件和其他民事诉讼。
秉承“黑白明辨 交通维权”的执业理念,办案过程中,擅长把握全局,从受害者、肇事方、保险公司三方不同的角色定位出发,换位思考具体案件,使三方利益在案件办理过程中形成较为理性的和谐,以理想的维权效果获得了当事人及家属的一致认可,
一专:业精于勤而贵在专,专业办理上海交通事故案件。
二校:研究生毕业于上海交通大学,本科就读于中国矿业大学,精于思辨,擅于逻辑。
三真:真心、真情、真诚为您服务,希望在维护您利益的同时实现我的个人价值。
四年:四年国家司法机关工作经历,熟悉公检法办案流程,精通上海交通事故案件相关法律和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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