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此“监管”难形成威慑力


  9月初,中国证监会投资者保护局在回应当时的市场热点问题时表示,对于公司上市后“业绩变脸”背后涉及的财务造假、利润操纵、虚假披露及保荐机构“荐而不保”等违法违规行为,一经发现,必将依法查处,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监管部门的回答显然是“铿锵有力”的,但在监管之剑高高举起的同时,却有轻轻放下之嫌。

  今年中报显示,上半年十大业绩“变脸”公司包括珈伟股份、隆基股份、温州宏丰等。其中,咖伟股份报告期内实现营业收入同比下降54.63%,实现净利润同比下降94.21%,成为不折不扣的“变脸王”。而其在招股说明书中声称,2009年至2011年的净利润同比增幅分别为36.51%、114.69%和2.95%。上市即登上“王位”,毫无疑问,咖伟股份背后隐藏着不可告人的秘密。

  日前,中国证监会对珈伟股份首发项目相关责任主体采取了监管措施。其中,证监会对珈伟股份采取了监管谈话并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对保荐机构采取了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对签字保荐代表人张力、曾建采取了“3个月内不受理其出具文件”的监管措施。同时,证监会相关部门还对珈伟股份的发行人律师和申报会计师进行了谈话提醒。总体而言,除了两保代“被停业”3个月之外,其它的监管措施只剩下“谈话”或“出具警示函”。

  咖伟股份此次“被监管”,主要源于上市公司与中介向证监会提交的“关于珈伟股份会后重大事项的承诺函”中,未如实说明今年一季度销售收入及净利润出现较大幅度下滑且将对全年业绩产生重大影响的事项,并且在此后亦未进行披露。说到底,监管部门认定咖伟股份信息披露上存在问题。

  但咖伟股份的问题显然并非仅仅如此。咖伟股份今年1月份过会后,直到4月19日才正式获得相关的发行批文,而其正式的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期为5月2日。此时,一季度相关财务数据应该已经出炉,其高管不可能不知晓,但这一重要的信息却被隐瞒。而在路演、询价以及发行完成之后的5月10日,咖伟股份在上市公告书中披露了一季度业绩“变脸”的事实。

  仅仅只几天的时间就“真相”大白了,这一切是偶然的吗?显然不是!如果咖伟股份在路演或招股说明书中如实披露业绩产生“变脸”,其上市进程将存在变数。而且,其也不可能以11元的高价发行新股,进而出现大幅度的破发将所有投资者严重套牢的局面。因此,咖伟股份并非只存在监管部门认定的信息披露方面问题,而是存在虚假披露与欺诈上市方面的问题,监管部门“谈话”与“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根本就没有触及到问题的本质。事实上,类似的“监管”以及“隔靴搔痒”式的处罚,在当前的A股市场可谓比比皆是。

  今年新股发行制度改革的重大变化即在于要求发行人进行完整、准确、及时的信息披露,这显然是制度建设上的一大进步。但对于那些踩“红线”者与违规者,处罚措施却没有跟上,这也是市场监管无法形成威慑力的根本原因。中国证监会对于咖伟股份的“监管”,只不过是A股市场违规成本低的又一次“显灵”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