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待政府采购更阳光


期待政府采购更阳光

 

刘纯银

 

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日前在武汉宣布,“中国公共采购网”正式开通,作为运营总部和数据中心的“公共采购大厦”也于当天在武汉东湖高新区金融港落成。据该联合会副会长程远忠介绍,2011年中国政府采购规模达1.13万亿元人民币,占国家财政支出11%。(114日《京华时报》)

 

众所周知,政府采购是市场经济国家管理政府公共支出的一种基本手段。其目的是规范政府购置办公用品行为,体现财政资金取之于民、用之于民的原则,使政府采购成为全社会勤俭节约的表率。尽管,这几年来,随着我国政府采购的实践越来越丰富,政府采购的方式有了一定的改进和更新,但仍然存在不少问题。正如程远忠副会长在接受记者采访时所说:“2011年中国政府采购规模达1.13万亿元,占国家财政支出11%,加上教育、卫生、保障性住房以及铁路、交通、能源等,则超过5万亿元,成为全球最大公共采购市场。但存在规范化不够、信息不透明、效率不够高等问题。”这不,近两年媒体报道的少数地方和单位相继曝出政府采购中滥用资金问题,更是引发公众和舆论的质疑。

 

让人高兴的看到,日前“中国公共采购网”和“公共采购大厦”落户武汉,标志着全球最大的公共采购电子化交易和服务中心在我国建立。特别是随着中国跃升为全球第二大经济体,成为世界制造中心、采购中心和物流中心,中国也将成为全球公共采购交易中心。因此,进一步加强对政府采购的监管,堵住少数地方和单位大手大脚花钱的漏洞,既是群众的共同心声,也是政府监管部门必须做好的一项重要工作。那如何保证政府采购更阳光呢?

 

首先要不断总结经验,努力构建涵盖到财政、审计、纪检监察、舆论、公众等各个方面的监督体系,确保政府采购资金用到位、不浪费,经得住公众和舆论监督。当前,扩大产品品种及型号,固然有利于实现政府集中采购的本意,实现好中选优,保证价廉物美。但关键是需要我们转变观念,用好纳税人的每一分钱,牢固树立政府采购只买对的不买贵的观念。同时,还要进一步扩大政府采购活动的公开化、公平化、公正化,明白产品并非越贵越好,要让所有的中标产品以质以价取胜,而不是搞歪门邪道。

 

其次要用法律的手段来规制政府采购方式,只有这样才能有助于政府采购制度的健全和完善。当前,关键是要尽快出台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中国行政体制改革研究会秘书长汪玉凯等专家就直言不讳地指出:我国政府采购法自2003年实施以来,一直未出台相关的实施细则,存在一些法律盲区,这为一些灰色交易提供了可乘之机,导致阳光采购阳光,甚至滋生腐败。也如一位网友留言所说:只有给足阳光,补充钙质,政府采购制度才能避免坏死,才能健康成长。

 

总之,我们应该除了让公众监督参与到政府采购中外,还应在制度和程序上补漏。只有多措并举,才能改变以往单一行政监督模式的弊端,才能刹住政府采购中的歪风,真正让阳光采购名副其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