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第九节 劳动价值的基本特性


第九节 劳动价值的基本特性
长期以来,劳动价值在人们的心目中是一个非常神秘、高度抽象的概念,除了政治经济学,几乎再没有其他学科真正地提及它。马克思在其《资本论》中提出了三个概念“价值”、“劳动价值”和“劳动量”,但他没有在根本上把这三个概念区分开来,而且在他看来,这三个概念几乎是完全相同的。前面已经指出,价值可分为使用价值与劳动价值两种基本形式,劳动价值只是价值的一种基本形式,从而把“价值”与“劳动价值”区分开来了。然而,“劳动价值”与“劳动量”到底有何联系与区别?
一、劳动价值是一种特殊的使用价值
在“几种价值形态及其相互转化”一文中可知,各种价值形态是相互转化的,且经历一个完整的转化周期:使用价值→劳动潜能→劳动量→劳动价值→新的使用价值。由此得出以下结论:
1、劳动潜能是一种特殊的使用价值,是生活资料使用价值在个人进行消费以后,得到了一种潜在的劳动能力,这种潜在劳动能力积累在人体内部,并在将来可以创造出新的使用价值。
2、劳动量是一种特殊的劳动潜能,是劳动潜能释放出来以后,与自然性生产资料(劳动工具、技术和科学)相配合,从而形成了一定的个体劳动能力,并在将来可以创造出新的使用价值。
3、劳动价值是一种特殊的劳动量,是劳动量(个体劳动能力)与社会性生产资料(经济、政治与文化)相配合,从而形成了一定的社会化劳动能力,并在将来可以创造出新的使用价值。
综上所述,劳动价值是一种特殊的劳动量,劳动量是一种特殊的劳动潜能,劳动潜能是一种特殊的使用价值,那么,劳动价值就是一种特殊的使用价值,是劳动者或劳动力所具有、所释放的使用价值。
由此可见。使用价值与劳动价值的根本区别在于:使用价值的客体是指一般事物,主体是指人(即事物所服务的对象);后者的客体是指人(即劳动者),主体也是指人(即劳动者所服务的对象)
既然劳动价值是一种特殊的使用价值,那么使用价值所具有的一切属性,劳动价值也应该都具有。
二、劳动价值的分布函数
由于一般事物的使用价值服从正态分布函数,那么劳动价值也必然服从正态分布函数。
事实上,劳动价值的主体就是服务对象,劳动价值的主体特性是指劳动者所服务的对象(个人、集体或社会)的价值需要,劳动价值的介体就是劳动手段,劳动价值的介体特性取决于劳动者所使用的劳动工具、劳动材料、劳动程序、劳动内容、劳动环境、劳动制度等,劳动价值的客体就是劳动者本人,劳动价值的客体特性取决于劳动者所付出的劳动量的基本性质(是脑力劳动、体力劳动,还是生理力劳动),劳动价值的大小取决于主体特性、介体特性和客体特性这三个方面的因素。由于这三个因素时刻都处于不断变化的状态,那么相同性质的劳动量对于不同的主体特性、介体特性和客体特性,所产生的劳动价值就是一个不断变化的量,也就是说,那么劳动者付出相同的劳动量以后,随着这三个因素的不断变化,将会产生不断变化的劳动价值。
由概率论的中心极限定理得知:如果劳动价值的客体特性、介体特性和主体特性是由大量独立的随机变量构成的,而且所有随机变量对于总和只起微小的作用,则劳动价值服从正态分布函数。
Qv~Ν(μv,σv)                (3-3)
式中,μv为劳动价值均值,σv为劳动价值方差。
这里需要指出,劳动对象可以是劳动者本人,即劳动主体有时可与劳动客体合二为一,劳动者既可以“自产自销”和“自给自足”,也可以通过自我学习、自我培养、自我锻炼、自我反省等活动,实现劳动价值的自我服务。
三、劳动价值的边际效用规律
由于劳动价值是一种特殊的使用价值,那么劳动价值也必然遵循“使用价值边际效用规律”,即
劳动价值边际效用规律:对于确定的生产系统,劳动者所追加相同性质劳动量所产生的边际劳动价值(即最后一个劳动单位的劳动价值),随着劳动价值的增长而下降。
这里要注意:
1、生产系统既可以是个人、集体和社会,集体包括所有类型的生产系统(如工厂、学校、商店或社会团体等)。
2、不同劳动性质的劳动价值往往具有不同类型的、不同曲线形态的“劳动价值的边际效用规律”。如何劳动性质发生了变化,那么“劳动价值的边际效用规律”也会发生变化。例如,体力劳动改变为脑力劳动,或者这种体力劳动改变为另一种体力劳动,这种脑力劳动改变为另一种脑力劳动,那么劳动价值就需要重新计算,而且“劳动价值的边际效用规律”的具体曲线形态也会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