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宅群体’表现出非常超前的意识状态和组织智慧。他们不愿受制于血缘、地缘、业缘等传统文化所支撑的组织机制的束缚,而是积极寻找方便进入也容易退出的、更容易发挥个人能动作用的组织模式。这是“宅文化”的核心。正如英国社会学家吉登斯所评述,“宅群体”所提供的人际关系模式,很可能数十年以后就是社会的一般模式。除个别有损正常社会道德秩序的个案举动,“宅群体”的意识和行为是健康的,可以理解的。
“宅文化”是自愿选择的一种生活方式、生活观念,又分为两类。其中一种是自愿选择,他们觉得“宅”自由自在、心满意足,社会应尊重和包容他们的选择;另一种则是“宅”在虚幻世界里走不出来的,这是心理问题,需要自己克服或者找医生解决。选择“宅”在家里的人不一定就是心理上或者社交能力上有问题。在现代信息通讯发达的情况下,大多数人选择“宅生活”,是因“宅”在家里能够将更多的时间集中在自己的兴趣点上,通过信息手段获取更多、更广泛的交流机会和有效信息。
宅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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