遵纪守法是全体国民的义务,国民中不管哪一个阶层都有这个遵纪守法的义务,比如,遵守交通法规就是全体国民都应该严格遵守的。现在却屡屡出现强势群体不遵守交通法规的违规行为和弱势群体不遵守交通法规的违规行为。似乎交通法规遵守的对象就是那些既非强势群体又非弱势群体的成员。
强势群体中的某些成员,依仗自己所具有的社会强势地位,藐视交通法规,不把交通法规放在心上,视交通法规为一纸空文,在交通作为中只顾自己方便和畅快,视他人生命为儿戏,他们开着豪车,呼啸而过,好不威风,谁不让路谁倒霉,出现交通事故后,不是依仗权势通路子,大事化小,小事化了,就是甩出金钱摆平,一切用钱铺路,路路通畅。
弱势群体中也有一批人,不是不懂交通法规,就是认为法不罚众,在交通作为中任意妄为,什么红绿灯,什么人行横道线,什么反向行驶,什么越道行驶,高兴怎么走就怎么走,高兴怎么行驶就怎么行驶,冲击快车道,冲击人行道,让正规的机动车驾驶员看见他们怕,不时还可以弄出个什么“交通事故”,敲上一笔。
纵观世界各国,特别是世界发达国家,他们在交通执法时是非常严厉的,也就是依靠着严厉的交通执法,才能保证交通法规的严格执行。今年六月在美国旅游,各州对交通处罚的力度都很大,我现在还记得,陪同导游对我们旅游团的成员总是再三叮嘱:“美国对交通法规的执行力度很强,处罚很厉害,大家务必十分注意,如果受到处罚,不完成处罚,你是走不了的。”我现在还记得在华盛顿不在人行横道线上不在绿灯明亮时穿越马路,将受美金171元的罚款。同团旅游的大陆同伴,都为此在过马路时战战兢兢,生怕违反交通法规。我敢肯定这些同伴在国内时,对于交通法规的执行情况很可能是不乐观的。若没有严格的约束,人就会放松,像我今天就看见四个白人青年,踏着踏板公然在车水马龙的上海市常熟路上的快车道上穿行,很巧,我和他们又在七号地铁站上一同候车,他们居然在候车的地方用踏板车游走,我向他们大吼一声:“How danger!!”他们四个一下子被我镇住了,乖乖地在车站静候了。
根据国情,我国在执行交通法规时,目前似乎可以增加许多柔软的约束,如小额罚款,并在一定时期内,逐步提升罚款数额,执行人可以由交通协管员来执行,并可以采取一些方法提高交通协管员的积极性。
在其它执法方面,我也觉得我们该想出一些柔软的约束方法,柔软的约束方法在执行时,由于其柔软性,不至于造成强烈的不满,不会引发严重的矛盾和冲突。但是它在推动法制建设和全民严格守法方面肯定会发挥很大的作用。
另外还可以实行违法者强制接受法制学习,这也是一项柔软的约束方法。让违法者经过比较长时间的连续法制学习,使他们不仅知道法制的具体条文,还能够认识在现今社会中违法的具体形式和内容,这对他们今后适应国家执法方面肯定会受惠终身。
执法手段的软约束
评论
编辑推荐
11 view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