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助到位,村医才能坐住


  乡村医生的生存状况值得引起重视。据《京华时报》报道,在全国实施“乡村一体化”管理和基本药物制度背景下,乡村医生承担的工作不断增加,村医的地位及相应的福利待遇却在下降。不少村医迫于生计,已无奈改行,仍坚持的也有很多由在诊室坐堂变成“游医”。

  乡镇之下为自然村,村或寨是我国超过人口总量半数的农村居民生活区。有生活,就会有医疗需求。在2012年以前,乡村医生以及诊所是属于经营性的个体户还是公共卫生的基础组成,一直存在着界限判断的模糊性。笔者考察过多个乡村诊所,认为其性质属于经营性的医疗服务个体户;其医生来源多数为世袭制,也有姻亲派生和师徒相传。其收入来自于药品差价、乡镇补助、慈善捐赠和副业收入,虽不丰厚但能维持自身生活和日常开支;同时,医患关系相对稳定。

  去年,农村医疗制度改革多项政策出台。其中,有一项叫做“基本药物制度”。

  加入基本药物制度,意味着乡村诊所必须全部配备和使用基本药物,并按中标价实行零差率销售,执行基本药物省级统一定价,同时不得购进非基本药物。而乡村诊所的药品采购,则全部纳入乡镇卫生院的采购计划。在笔者看来,这等于强制性地将乡村诊所纳入了公共卫生的基础组成体系;同时,也取消了乡村医生最大、最稳定的收入来源药品采购权。

  一些省级职能部门也设计了补助金制度,包括一般诊疗费、公共卫生补助费、基药补助费以及固定补助。但今年以来部分省份的实施效果不佳,不少乡村医生近一年来的实际感受是 “全国各地的村医收入基本都是一般诊疗费和药品差价构成,这一年来,其中大部分收入都没了,也不知道怎么补”,这是一个方面。另一方面,由于纳入了公共卫生服务体系,自然要承担相关职责后再享受公共财政补助。但实际上,在情况复杂的中国农村,要及时实现上对下的财政转移支付,也不是一件容易的事。

  于是,就出现了入不敷出的案例。曾有村医根据政策自行估算,其负责的村卫生室有三人,一年分到手里的补偿金额约3万余元,平均每月2500元左右。不过,实际情况是“今年第二季度共1235元公共卫生补助金额,其他补助还没发,分下来每人每月差不多只有两百元的收入”。这说明资金下拨的效率不高,直接影响了村医的基本生活。

  类似的案例一多,不免对乡村医生的从业积极性产生负面影响。借钱度日、部分诊所关门、更多医生想改行就不足为奇。笔者以为如果不采取措施加以应对,乡村医生队伍一旦流失,农民“失医”就会像孩子失学一样产生不良后果。一些研究报告也认为,乡村医生虽然存在着业务水平参差不齐、医疗器械陈旧等问题,但仍是农村基层医疗中不可缺少的一个群体。

  在社会学家看来,村医扎根在基层,最知道这个村子的安危冷暖,村子里的人需要什么照顾。还有学者强调,乡村医生不仅有半农半医的身份,还是联接农民和政府的一个纽带。如今农村青壮年多数进城打工,常住居民以老弱病残和妇女儿童为主;他们多少都有日常医疗需求,让其跋山涉水地出村看病并不是理想选择,而乡村医生则可实现低成本和广覆盖。

  还有统计资料不乐观地显示,全国乡村医生50岁以上的占23%,40-49岁的占24%,两者相加为47%;而20-29岁的乡村医生只有7%,能否及时补充后备队伍还存在着极大挑战。俗话说,人往高处走。这个“高”字,无非意味着更高的收入、更好的待遇、更明朗的职业发展前景。而在市场经济概念深入人心、城乡人员流动加快、职业选择基本自主的今天,理想的收入水平已是敬业的必要条件。

  “基本药物制度”要实现设计效果,关键在于各类公共财政补助政策落实得及时高效。否则,乡村医生就难免怀念过去的药品自主采购和议价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