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农业法律建设值得中国农业和经济借鉴


  众所周知,日本的自然资源相对贫乏,这一点上和中国极其相似,然而日本的农业立法和法律实施对于中国在建设中国特色的新型农业有着较强的借鉴意义。

  第一、日本的农业立法强调农业的集约化经营,通过立法的形式将这一思想变成实践,在农业和工业关系上,牺牲农业的基础性地位的方式让农业为工业的发展提供大量的廉价劳动力和资源支持。

  第二,通过农业立法,加强农业结构的调整,始终将农业的结构完善和农户的增收放在首位,以优化农业结构和产业调整放在突出的地位。将农业问题和资源问题有机的结合在一起。

  第三,建立基本法和配套法规的立法体系,以农业基本发为主的“母法”和“子法”体系,涉及专门的法律体系,在协调发展有关其他法律关系方面,日本的农业法律地位十分突出。

  第四、在日本农业法律体系中,国际规则的价值和内国法冲突时,内国法的作用明显。通过制定明显保护意义的法律条款依据WTO协议的有关例外条款,如GATT 第20条的安全例外和保护例外,结合其他的有关世界贸易组织的保障协议的有关条款,针对农业问题实施重点保护,在技术标准上建立绿色壁垒。

  日本针对中国的农业,尤其是定单农业,通过所谓的绿色贸易壁垒,给中国的农业生产和农民利益造成了严重的损失。日本政府今年采取了以系列措施,针对中国的农业进行贸易保护,面对中国的农业的冲击,日本的主要措施是:加强对中国进口农产品的海关检疫和抽查,对所有的农产品进行抽查;对于中国的有些产品进行产品的紧急限制措施,实行出口限制,在人为降低日本出口贸易额的基础上,求得贸易平衡,减少中国农产品的进口;对于中国的农产品实行高关税,实施特殊的关税政策。3

  面对中国农业的在日本限制,中国应积极采取对策,首先发挥行业技术优势,反驳日本有关的技术标准和国际立法的不兼容;其次,积极应对外国挑战,在国际背景下寻求解决途径,尤其是中国正式加入中国世界贸易组织,享有成员国的权利,在对待外国贸易壁垒方面积极寻求国际合作,保证中国农产品在国际商界的地位;正如中国农业问题专家对于中国农业贸易面临的问题的分析一样,中国的农业贸易面临的压力来自多方面。最后,当务之急是解决机结构上存在的问题,尤其是解决农业经营中存在的问题,形成经营规模,提高农业抗风险的能力,最受害的将是中国的农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