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解宗教:人间之法与上帝之法,今天的中国社会需要宗教吗?


                                                                                            ----写给女儿的第四封生日寄语

关键词:理性;法治;道德;宗教

所谓宗教,说穿了,就是一种文化解决方案。教主们将宗教当成哲学,而信众们将宗教当成宗教。当然,对于一个稳定的社会来说,信仰是必须的。——林永青,2014年2月7日补记

[题记]《腾云》杂志约我,为青年经济学家赵晓博士《有十字架的变革》写篇评论文章。 中国文化的“救赎”也正是我这几年一直在思想挣扎的一个大问题。女儿又长大了一岁了,如前所约,在她每年生日时,为她写一封信,讨论一些“大问题”。就将此文作为写给女儿第4封信吧。这些信,与其说是想帮助女儿未来的成长,不如说是记录一下我自己过去的“成长”......

我个人非常尊敬赵晓博士的学识和人格、以及他的宗教追求。但是赵晓的最终结论,在我这里只是一个开始的问号。在中国,这可能是21世纪的一个世纪之问:今天的中国需要宗教吗?

何为市场之法?赵晓和我们都看到了,当前社会风气的浮躁和浮化、甚至人心的腐化,导致这个社会的确需要深刻的“救赎”。但是《圣经》自己却说,“上帝的归上帝,凯撒的归凯撒”。市场经济,“可以有”上帝之法,但是市场经济更需要世俗之法、人间之法。

市场经济,可能不是赵晓的《上帝之城》(奥古斯丁)。基督教《圣经》里处处都是关于“人类软弱”的描述,绝大多数人在巨大的经济利益面前,可能都会选择放弃信仰。另一方面,为了信仰,你可以选择“十字架”,你也可以选择“敬天爱人”,如商业上非常成功的稻盛和夫;你不必是基督徒,也可以将所有的收入裸捐,这样的例子不是个案。我在网络上没有查到这个世界上捐款最多的两人比尔-盖茨和沃伦-巴菲特是基督徒的明显证据,却查到了这两人都自称是“不可知论者”(Agnosticism)的确凿证据。因此,人类一定要有信仰,但不一定要有宗教。

修养和信仰都是内在的约束,是自律,而市场经济更需要外在的约束,是它律。中国人是尝试过自律的。然而儒家2500多年的“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好像也没有解决中国的问题。文化影响和道德教化固然重要,但这是一种“软约束”,转变和起效的时间太长,甚至长过一个人的有生之年。我们因此有理由相信,它律(法律)更加有效......文化是提供方向的,法律哲学都是某种文化和价值观;而法律才是提供操作办法的,法律才能在当下为改变人们的行为提供“硬约束”。

中国文化的理性缺陷。鲁迅,是以中国近代以改造国民思想为己任的思想家。但终其一生,鲁迅并没有收到太多的成效。在批判中国的国民性时,他曾经悲愤无望地说:1、中国人的官瘾实在深……2、读史,就愈可以觉悟中国改革之不可缓了。3、自由固不是钱所能买到的,但能够为钱卖掉。4、人间世事,恨和尚往往就恨袈裟。5、在中国的天地间,不但做人,便是做鬼,也艰难极了。6、删夷枝叶的人,决定得不到花果。7、其实,中国本来是撒谎国和造谣国的联邦……

被称为台湾“鲁迅”的作家柏杨,也和鲁迅同样悲愤地批判中国人的国民性。他声讨中国人“是天下最容易膨胀的民族。为什么容易膨胀?因为中国人‘器小易盈’,见识太少,心胸太窄。稍微有一点气候,就认为天地虽大,已装他不下。假如只有几个人如此,还没有关系,假使全民族,或是大多数,或者是较多数的中国人都如此的话,就形成了民族的危机。中国人似乎永远没有自尊,以至于中国人很难有平等观念,你如果不是我的主人,我便是你的主人。”(柏杨,《丑陋的中国人》)……柏杨已然过世了,但他所批判的“容易膨胀的国民性”并没有太多改变的迹象。我们都看到不少中国人,在中国完全没有世界文化话语权和经济定价权的当代现实下,就已经开始喊着要做“世界领袖了”!

无论是鲁迅(1881-1936)还是柏杨(1920-2008),从他们批判中国的国民性开始,时间已经过去了数十年、上百年了,国民性也罢、文化也罢,好象都和一百年前一样一样的。我们只能痛苦地承认,文化救赎、宗教救赎、或者道德救赎(以成中英为代表的新儒家们)都不是救世之药;那些依然健在的成中英们也都已经过了古稀之年,老了。

(我想到一个“巧妙的”方法:我们其实不用从“国民性基因”上去自我声讨,而让我们自己更加地自惭形秽。我们可以从哲学角度将其称为“文化上的理性思维缺失的结果”。相比较想提升全民道德修养,去倡导培养理性思考的行为习惯,更容易操作。然后,人们能自律的部分就自律,不能自律的部分就法律。----我不讨论道德,现代法律约束的是人的行为而不是思想,也就是说,每个人都有权利可以在心里“瞎琢磨”,现代法律不是“诛心”之法。那么,现代社会要做些什么?要通过正当公平的程序,去立法和执法、去建立“健全的法治社会”。


一些很有学问的人组成的学术界中,流行着一个令人泄气的观点:中国文化缺少如犹太文化那样的“超越性”,因此中国文化产生不出宗教,也产生不出“客观对象化”的近代科学思想和“客观知识”(波普尔说的);比如《价值中国》系列书作者、哲学和神学双博士黄保罗教授就很喜欢这个观点。所幸的是,中国的运气还不错,翁君奕教授新作《道德经大发现》,最近就从《道德经》中发现了科学性、超越性、和现代性(modernity)。翁教授认为,《道德经》中的“边际思维”和“恒常变化之道”,可以作为中国在21世纪的超越之道。祝福中国!

“十字架”的反例。有“十字架”的美国照样“成功地”造就了世界性金融危机。金融大鳄们的出处,却是以“圣经民族”的犹太人为最。我们大可以从道德上谴责美国金融家的贪婪,但“道德之药”却不工作;而一剂简单的“制度之药”就可以拯救人类。比如,美国人可以立法取缔“次级债”这类金融衍生品,只留下“一级债”这类更为“保守疗法”的金融产品,同时更严格地加强货款率和偿还期的监管。严格一点讲,美国人好象也没有什么“金融危机”,他们只是欺瞒加胁迫地向全世界借贷了巨额债务,所以这就成了一场“世界性的”金融危机。这也不是政府间谈判能力的问题,也不是是否信仰“十字架”的问题,这是国家与国家之间综合实力对比的问题。

我们不能一厢情愿地认为美国人会为自己设立边界,美国人自20世纪早期门罗总统、威尔逊总统开始就认为,“世界的事情,就是美国的事情”。只有各国强悍的综合实力的才是美国人的边界。美国人甚至在美元上印着“In God We Trust”(我们信仰上帝)。今天看起来,这既是一种讽刺,也是一种阴谋。上帝之法,也没有阻止美国向下堕落。

法律的边界是公众的边界,法律的源头就是道德的底线,道德还有一些可争议的模糊地带,比如,同性恋的问题。而法律是没有所谓底线和上线的,所有的法律都是必须遵守的。

如何才能真正为中国提高综合国力?今天最紧要的问题是要为政府立边界。就象有些玩具可以是你的,但不能要求所有的玩具都是你的!法律更应当是政府的边界,拥有无限权力的政府,肯定是无限腐败的,它们却常常表扬自己是“投拆率最低”的政府......政府有了边界,小民们也就有了边界。小民们才能放心地去发展大家的创新能力和创造能力。因为做事的动机一定是自利的,《海底总动员》里那些捉鱼的大鸟们对着小丑鱼尼莫都喊:“我的!我的!我的!......”,需要用法律保障每个人的创造成果。

世俗之法,不可能是道德;在中国也不可能是宗教。世俗之法就是现代文明意义上的法律,就是建立法治社会。

500年后的启蒙补课。欧洲500年前开始的“文化复兴”和“启蒙运动”,就是要从中世纪的“上帝”那里解放人,走向现代性。晚年的冯友兰,甚至明确表达:中国和西方的差别,根本不是什么“文化特色”的差别,而是文明发展阶段和社会类型的差别。科学和民主,就是“理性之光”,理性就是外在于人的《客观知识》(波普尔)......“思维方式决定思想”,中国文化是有缺陷的,至少在理性上是有缺陷的。赵晓在他的个人微博签名上写:不唯书、不唯上、不唯众,只唯实。我将这种价值观读成赵晓博士的“理性精神”。理性,也是一种人间之法。理性,是法治社会开始的地方。

赵晓博士也许是对人类“自己救自己”的效果深深失望,才认为只有“有十字架的救赎”,才是人类的希望。但我们看到一些严重的反例----

美国是历史最年轻的国家,但是美国也是文化“最悠久”的国家。我之所以这么说,基于一项历史事实:欧洲在启蒙时期,用了三百年学习并超越了东方文化;美国在20世纪,用了一百年学习并超越了欧洲文化。更重要的是,美国文化中强烈的自我反思和自我批判的精神。比如,年初的达沃斯论坛上很多人开始“对资本主义进行反思”。

前几日看了马英九先生在2006年卸任台湾市长、就任国民党主席时,和佛教大家星云大师的一场120分钟的对话,对话的主题的是“出世与入世”。两位都声明:“出世”并不是消极“遁世”,反而是不为一己私利地去“入世”。可以体现在马英九先生的不遗余力地建设法治社会,为台湾民众谋福祉。(马英九还借用了中华民国国父孙中山的名言:正义,就是众人之事;治,就是管理;政治就是管理众人之事);星云大师从佛教思想出发的“人心教化”,也是异曲同工。

今天的中国,并没有太多复杂的经济理论和文化观念需要研究讨论,应当做的事情早就已经很明确了!——就是要进行政经体制改革和建立公平的法治社会。

当然,上帝之法绝对是世俗之法的一个极好补充!赵晓和他的“十字军”朝着市场经济出征了,无论战果如何,我们都祝福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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