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能仅仅只是说明理由


  对于新股发行早已经被市场诟病,证监会也早就意识到了这一问题的存在以及其对市场极大的危害,但是,由于新股发行存在着巨大的利益诱惑,涉及到方方面面,而每一个方面都不省油的灯,因此,新股发行方式的改革问题一直都是拖而难决。

  现在新的管理层终于下定决心想要解决这一问题,其勇气是管理市场欢迎,特别是市场上普通投资者的高度称赞的。相关的政策措施也在不断的吹风之中,尽管还没有正式的出台。

  新股发行过程中的询价是新股“三高”痼疾产生的最重要原因之一,特别是某些机构的乱报价行为其背后涉嫌巨大的利益问题,而这又是那些见不得阳光的腐败行为的温床。现在证监会要求发行定价机构在定价的市盈率明显高于市场行业市盈率的时候要说明理由这应该是一个小小的进步,不过也就是一个小小的进步而已。因为如果只是要求其说明理由的话,那就太简单了,随便找个理由还找不到吗?随口就可以给你编上一百个理由。因此,如果只是要求其说明理由的话,那这一规定基本就只是一个摆设,不会起到什么作用,甚至如果还是像过去对待那些帮助造假上市的保代那样,只是一个小小的温和的告诫之类的象征性的安抚式的处罚的话,非但起不到警示作用,反而有鼓励之嫌了。因此,还应该有相应的配套的惩罚措施相伴才行。比如可以要求其保证发行上市之后在一段时期内,比如说三年,或者五年,你的水平不能下降。否则当初就有虚报造假之嫌,那就应该接受严厉的惩罚。

  广大的中小投资者盼望着证监会进一步的政策出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