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择校费”退出历史舞台和对阳光招生的期待
李华新
元宵节过后,杭城的不少中小学又将陆续开学了。招生透明、择校费等话题一直是大家最关心、最敏感的内容。据了解,2011年,省教育厅接到教育收费投诉共102件,其中40%涉及择校乱收费。(2012-02-07 06:38:40 杭州网 )
在浙江省教育局长会议上,省教育厅要求“各地要合理规划中小学学区,努力把公办中小学择校率降到5%以下,或做到大幅度下降。坚决落实公办中小学择校与收费完全脱钩的规定。对择校乱收费行为,一经查实,坚决纠正,并实行退钱不退人办法,让乱收费者‘赔了夫人又折兵’”。
省教育厅表示,今年会推行“阳光招生”,对于公办学校多出来的名额,将通过摇号录取,而以往以“家长自愿捐赠”形式收取的择校费,将退出历史舞台。
每年招生前,各地应把学区划分、入学资格、报名材料、报名时间、咨询电话等信息通过当地电视、广播、报纸和教育信息网等媒体向社会公布,投诉电话和投诉信箱同时公布。
从今年开始,浙江省将全面推行义务教育中小学“阳光招生”。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将根据适龄儿童、少年数量和分布状况合理划分学区,合理确定和调整公办学校就近招生的范围和人数。目前有一些学校以“家长自愿捐赠”形式收取择校费,对此,省教育厅也做出了表示:坚决反对收取与入学挂钩的捐资助学款。
在招生结束后,招生结果包括学生姓名、出生年月、家长姓名、户籍关系、家庭住址等也要在教育信息网上公布。公办中小学将依法优先确保学区内适龄儿童、少年就学。除对按国家和省有关政策规定需照顾的烈军属等极少数人员子女经严格审核程序予以录取外,公办学校在省内的班额内,如有多余学额,一律通过“阳光招生”的办法确定招生名单。
通过阳光招生,可以使得这些问题失去了暗箱操作的可能,而那些与收取入学和捐资助学方式的招生,今后也会失去这种可能,而且是现在提出的一旦发现有这样的行为,那就是“退钱不退人”的话,那么就会使得那些不遵守这一规则的一些学校,会得不偿失。
假如是一切都是通过阳光的操作,那么,阳光招生才可以真正实现,而那些不在此学区的学生,也就只好感叹自己住的这地方不好了。也许学校的招生阳光了,但是,学区房能就更值钱了。不过,这就和“阳光招生”不是一回事了。因此说,关键的问题还是教育资源的同质化和优质化,或是对于教学资源的合理分配,而这正是政府的行为才能做到的。
(济南 李华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