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立军事件所带来的文明进步思考


王立军事件所带来的文明进步思考

一个颇具突兀性格的官员可以风云于一时,这不能全怪罪于这种人本身在我们社会中的存在,而应深入考察他的出现所获得的喝彩与赞扬的社会人文底色。

王立军之所以能够掀起旋风般的个人风头,那都是因为我们的社会深具变革需求,但又不能有效地获得满足所致,人们不得不求助于突然出现在眼前的横刀立马的所谓英雄。

我们的社会近些年出现了一种对民意的哗众取宠的新潮,个性官员被所谓的法制化观念赋予一种继续突兀的特权。于是乎,“玩”的观念充斥官场,官员们各显其能,用尽其突出个性的表现去博取舆论的青睐。在这些粉墨登场的个性官员的心中,似乎我们的社会已经天下大吉,剩下的就全都是如何分赃的情事,皆大欢喜的大结局正在等着中国人去认领。

对于当下并非天下无事的民意汹汹,我们的官员们却一脸的邋遢,装出一副盛世景象的嘴脸,不识时务地大玩个性。这不是有点南辕北辙,胡乱应对,对着贫民百姓芸芸众生的平头不知羞耻地撒尿了吗?

如果民生真的大好,如果民情确实安详,如果民本的确厚实,如果世道就是清凉,官员们要想怎样玩,就大可去怎样玩,想怎么玩就怎么玩,这也没什么关系。问题是民生并不比以往许多历史时期好得到哪里去,民众在我们今天的社会环境中所获得的安定感,安全感其实并没有多大的上升。对此,我们的官员们到底想玩什么呢?他们其实无非是想玩点对自己更为有利,更有幸福感的事态出来。

法制建设领域,我们的工作到底做得怎么样?是锦上添花的欢呼的时辰,还是积重难返的沉重的关头?我们的官员在我们这个时代里到底是该打开香槟庆祝一番呢?还是埋头苦干去拯救民权与民生呢?没有人对此有过一词,却让民众又照例读到了一本急需大修的刑事诉讼法草案。

刑讯逼供难道会成了一段段惊人的新闻?上下五千年来的大刑侍候到了我们的手上到底又被革去了多少?其实对此一知半解的人们就是在重复数千年来的愚昧与对我们所处社会中的基本常识的完全无知。

被告人的权益得不到保障就是对整个社会中的每一个人的基本公民权的蔑视、羞辱与潜在危害,可我们却往往举起了令这一场面发扬光大的可怕标牌。

律师能否与办案机关同时、同等地位地会见被告?律师的办案权能否得到真实的尊重?法庭诉讼与检查制度能否真正做到依法办事与量刑公道?其实没有人能够回答,也没人愿意回答。等到祸事落在了公民自己的头上,中国公民才被强制性地给补上了一堂关于法制真相的必修课。中国的法制环境不是小修小补可以完善的,中国的法制进步不是一蹴而就就能完成的,中国的法制课题可谓是积重难返,法制改革其实并没有能够报名参加到改革开放进程中来。可我们的专家们却还在闭门造车,尽弄一些不着边际的空泛条文出来继续糊弄。把法律制定成一种可以随时解释和便于正反互换的橡皮筋条款难道是为了公民权益的保障?其实我们让法律条款空泛化就是为了便宜违法而不至于被追究,其实我们对知法违法就是不能释怀,当然,只能因为那可是便利无比的金不换哟。我们到底什么时候才能够制定一部明确无误的法律,来一视同仁地依法办案?

王立军的出现当然是法制的悲哀,王立军的有事当然是法制环境的败笔,王立军心中担忧的事态当然是当初其在法制部门运作中有违良知的后果在冥冥之中的作祟,王立军走进领事馆的背景当然有令大众大跌眼镜的突兀与难以接受的昏暗。

王立军去往领事馆,带走了我们时代个性官员所具有的最为绚烂的光环;王立军出走不仅凸显了我们时代的鬼魅,还凸显了我们时代的愚昧。当大众在生存处境的风雨飘摇中对着个性十足的官员们顶礼膜拜之时,我们却为这些手握重权的人暗度陈仓去捞取个人外快洞开了极为便利的方便之门。

中国的悲哀盖出于我们的迷信,民众的不幸都源于被封闭之下所养成的崇拜习惯。可我们到底为什么要把自己的乡里乡亲全都弄成了愚傻而找不到北的路人?我们的官员到底要到什么时候才能一脸的凝重去真心实意地替百姓办点实事?难道对此的难以指望就不能唤醒我们对自己的整个社会大厦与基础中值得大修的地方进行彻底整改的哪怕一星半点的良知吗?

老夏

2012.3.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