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治理教育乱收费自查自纠报告


2012年治理教育乱收费自查自纠报告

 

为了切实贯彻落实国家和省规范教育收费、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进一步规范学校收费工作,推动教育系统政风行风建设,维护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进一步提高人民群众手进行自查自纠工作。

一、提高对教育的满意度。近期,乡中心校对全乡各学校进行了一次彻底的教育收费自查自纠工作。在自查自检过程中,各校都做到高度重视,从大局出发,从小处着认识,成立机构,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各校领导班子认真学习了教育局的通知后,充分认识到任何教育乱收费行为,都有损于教育的形象,有损于教师的形象,有损于党和政府的形象。规范教育收费工作,是推动教育事业持续、健康、协调发展的必然要求,是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任务。这次检查很有必要也很重要。因此,各校都成立了以校长为组长的教育收费自查领导小组,

二、自查工作程序。

本次自查工作首先由各校开展认真的自查自纠,将有关情况向分管人员汇报,分管人员在此期间要进行严格督查,然后由学校自查领导小组复查。

三、自查情况。

1、学校不存在收取学生学杂费或借读费、择校费的现象,真正做到了“零”收费。

2、学校不存在以举办提高班、实验班、补习班、培训班和超常班等为由向学生收取费用的情况。也没有教师私自收费补课的现象存在。包括利用课余时间和节假日、双休日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参加收费的补课。

 3、学校严格执行资料控制,无乱订课外教学用书、练习册和复习资料现象。各校无违反自愿原则收取服务性费用;强制学生购买教辅材料、课外读物、报刊杂志,强制学生统一购买生活和学习用品从中牟利以及通过家长委员会、家长学校等形式强制服务、强制收费。

4、学校严格执行教育收费公示制度,开展教育收费公示,按规定的内容和方式实行公示。

5、不存在将捐资、赞助等费用与招生入学挂钩的行为。

6、不存在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的收费行为。

7、校内无小卖店和校内小食堂。

8、校服严格按照市着装办有关要求进行统一订做。

四、一如既往,继续规范教育收费。

今后,我们将继续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有关精神,加强学习和宣传,创新工作思路和方法,认真加以巩固,加强对学校广大教职工的思想教育,加强领导,认真检查,严格落实责任制,树立教育新形象,为学生、家长、社会做实事,使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取得新的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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