败家易防,兴家难促


  郑裕彤交棒之际,笔者又刚身在海外十天,本来都不想写,先有圈内朋友「考」笔者这传承孰虚孰实,後有律师行出来呱呱叫讲信托,笔者专业所在,而朋友善意骚扰,可以理解;而律师出来呱呱叫,说信托有效解决传承问题,实在有某程度误导,需要向大中华区高净值者,澄清一二!

  上班?你有病呀!

  笔者有幸(或不幸),三十岁前倨高位,兼自幼身经各种斗争,为省力计,遇事以扑克面应对之,有时太扑克,手下尚未明白及仍然吱喳不停,要劳动到笔者的护法兼任解话,叫多多废话的属下收声,兼加送一程:「讲你不明白,教你又嫌路远!」方重回清静,很多时一般洋鬼子在所谓专业服务界倨高位者,本身又不是系出蓝血,未经险恶,遇事就喜拿些粗犷希罗文明/盎格鲁撒克逊工具出来,大声疾呼,要替人解问题。而解决问题,从来都是先讲攻略,後讲工具。来到大中华区,一般只有两三代的家族,更不能不讲乡情人性。若果你有看明珠台电视剧《唐顿庄园》Downtown Abbey,故事背境发生在一战前夕,那个时候就算当个律师,只不过是中等人,故事中的千金小姐,就因追求者是要通街跑的律师而瞧不起他。以1914年的欧洲社会,有份工,要出来上班,是一种无可奈何的耻辱,与贵气不能沾上边,在这种社会背境,任何产业传给下一代,其收入模式(当然没有商业模式)主要是寻租,若租金回报不足,就自然要卖产败家,在此种环境下,信托可以算是切合时代的保护工具,用来控阻後人出乱子,卖散租业。

  信托第一式(识)

  现在你试走去任何大中华家族,告诉他们上班实乃贱举,肯定被大家长踢出门口,新旧家族就算明知後人不可为,都要装模作样,好等後人变成Commercial citizen商务公民,甚至financial citizen金融公民。深奥的信托法,或信托设计等在这里不必说,信托第一用途就是个limiter限制工具:限制後人不可做这,不可卖那,不可花费超过某数目。假设彤叔在90年代归天,已跟一众盎格鲁撒克逊律师/银行家订下信托,我看第一个结业的就是新世界百货:(一)没有可能得到注资,再站稳香港,然後由郑志刚带头,冲出香港杀入国内,(二)就算有人带头的亦泰半是职业经理人,不会有子侄黄埔军校的作用,(三)除非是「真」私募基金,否则絶无可能容忍一段冗长的亏蚀期。况且当时新世界百货的起源,是因为新世界中心空置,一时找不到租客,估计是彤叔拍板来个贼佬试沙煲──搅百货业充撑场面矣!这种下手牌章,以那时候「中古式」私募基金的识见,焉肯替彤叔接货!就算当彤叔在生,但当下子已中了盎格鲁撒克逊毒,立了信托,还是条款写得很死那种,一样郁不得其正,以信托内容设计的进化,一定是愈远年的愈死板。

  设计不周,愈托愈缩

  自以为了解信托之士,看到这里,可能仍会起身反扑,说甚麽弹性设计在你(创办人)手等,笔者甚少引用仅有三十年商业史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治高层的话语,压根儿他们的浸淫程度只有幼儿班,但厉以宁在十一五的政治讲话,不单对政治有意思,对企业也同样铿锵:「他说中国是时候大胆搅上层设计,以求突破,不是再下而上,摸石头过河……」,这句话对企业也有相同份量,一旦企业超过一亿RMB净收入,要再进步是搅通整个上层设计,大中华区迄今尚有壮大空间,子孙加外人再努力,都未必集够人才开发,一旦业务走下坡,亦难保有隔代良好基因之後人,有能如郑志刚郑志恒突然冒起回朝勤王。要写好信托条款,不是只会吓走子孙,出去打工或坐食山崩那种,对创办人/设计者是严苛的考验,首重有好的商业设计,好的商业设计要先有完备的未来构想,整个大中华区的企业,对未来考量一般仍是语嫣不清,可能是Imagineering(想像工程)力度未足,要写个真的十年计划,没几家写得了。大中华企业亦无须沿习《唐顿庄园》时代的负面观点:「後人一般都是害得就害,不害得就找人帮手害,所以要立信托防害」,若郑家早立硬信托,相信不单止新世界百货IPO不了,甚至周大福亦不会有郑志恒去努力,IPO能出台谅难达千亿市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