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


  我们也要看到,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是一个不断探索、不断实践、不断完善的过程,目前存在的市场有效竞争不足、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等方面的问题,仍需要通过深化改革来解决。但是,这绝不是要国有企业“一退了之”。同时,近几年国有企业和民营企业深度融合的案例频繁出现,无论是国企投资并购民企,还是民企投资并购国企,都是市场主体的正常行为,也是市场经济的普遍现象,不能由此认定国有经济挤占了民营经济的发展空间。一些人片面认为,“国有企业不退出,民营企业就发展不了”,甚至提出了“为防止和消除垄断,国有经济应当全面退出竞争性领域”的主张。这种观点显然是十分错误的。

  它把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自由市场经济混为一谈。市场经济与社会主义相结合,首先是与公有制的结合,坚持公有制的主体地位,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区别于自由市场经济的基本标志。这就要求国有经济必须在市场竞争中不断发展壮大,进而发挥主导作用。我国95%的工业行业都是竞争性较强的行业,如果国有经济完全退出竞争性领域,就等于取消了所有国有工业企业,让国有经济从市场上消失。这不仅会使国有经济的控制力、影响力和带动力无从谈起,还会使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成为一句空话。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失去了经济基础,后果将是极为严重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