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低碳产业联盟下属机构,中国最具影响力的领导专家、学者、研究机构、品牌企业共同组成。致力于推动低碳产业的节能、降耗、减排;致力于推动行业的法律法规建设,推动行业自律,协助政府对低碳产业发展实行监督和管理,向联合会反映行业分会的意愿和要求。提出促进行业发展的建设性意见,为政府制定相关行业政策提供依据,支持行业分会及行业分会成员的发展,打造中国节能产品推广财政补贴资政府、企业、专家、研究机构、资本、媒体多赢的品牌产业平台。
中国低碳节能建筑分会至今为止与山东德州、湖北大冶等20多个城市政府签订战略合作协议,为理事会企业提供卫星都市、城市综合体开发土地招投标、新能源项目投资的政府关系协调;太阳能光电建筑应用财政补助资金、科技成果转化资金、工信部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高效节能产品推广财政补贴资金、可再生能源补贴资金审批;环保部民用核设备安全许可认证;低碳示范建筑;节能项目审查评估、投融资、上市运作等。
定期邀请欧盟25个成员国、美国、日本、东南亚、非洲等国驻华使馆商务参赞及国外采购商举办行业进出口洽谈交流会、每年编制《联合会重点推荐行业出口品牌》、《联合会重点推荐行业出口名牌》向联合国采购司、欧盟25个成员国、美国、日本、东南亚、非洲等国驻华使馆商务参赞、国外采购商以及欧盟商业联合会、印度商会、非洲中华总商会、英国商会、日本商会、美国商会、韩国中华总商会、俄罗斯中国总商会、马来西亚中华工商联合会、加拿大中华总商会、新加坡中华总商会、菲律宾华商总商会、坦桑尼亚农工商会 、埃及亚历克山大商会 、开罗工商会 、埃及出口促进中心 、埃及商会联合会 、埃及贸易发展中心 、苏丹商会、利比亚班加西工农商会 、利比亚的黎波里工农业商会等欧盟、美国、日本、东南亚、非洲商会组织团体及其会员企业推荐、每月从商务部驻国外205个商务参赞处(亚洲地区39个、西亚非洲地区66个、美洲大洋洲地区48个、欧洲地区46个、国际组织4个、港澳2个)汇总国外各行业进口采购信息进行发布、风险投资、创业投资、上市运作、法律援助、择机安排国家及部委领导莅临企业视察、企业咨询、培训、展会、论坛、媒体关系,建立与维护企业形象,塑造品牌建立与推广、宣传方案制定、新闻发布会组织、危机公关等系列咨询服务。
第二章 组织机构和组织原则
第二条 分会组成
1. 行业分会由会长、副会长、常务理事、理事、会员、 个人会员、专家团、秘书处构成
。2. 其中行业会长1名、副会长5名、常务理事12名、理事30名、企业及个人会员若干名。
3. 行业会长与专家团由总会邀请,主要包括政府官员、专家、媒体界人士;副会长、常务理事、常务副理事每届任期三年。
4. 行业分会每年召开一次年会, 总结研究行业分会的工作,听取行业会长的工作报告及秘书处的汇报,对分会各项工作及发展战略提出指导性意见。
中国低碳节能建筑行业分会邀请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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