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否保护投资者利益是衡量退市制度是否成功的唯一标准
——搜狐微访谈:皮海洲谈退市制度改革
网友思密提问:这些年皮海洲先生针对中国股市问题写了相当多的评论文章,估计很辛劳!我在网上看过一些,感觉都比较讲理,主张基本有利于广大中小投资者。请问:已发布的创业板退市制度是否有利于维护广大中小投资者的利益?如果不是,你主张怎样的退市制度?谢谢并向您致敬!
大家好。感谢搜狐网提供这次与大家一起交流的机会。
目前发布的创业板退市制度并没有保护广大中小投资者利益。对于投资者来说,创业板退市制度是一种“裸退”,基本上没有给予广大中小投资者以应有的保护,退市损失仍然还是由投资者自己承担。
在退市问题上,香港股市对洪良国际造假上市问题的处理给我们提供了很好的借鉴。洪良国际2009年12月在港上市,因涉嫌造假,上市3个月即被香港证监会勒令股票停牌,同时冻结了与融资额大体相当的10亿资产,拟用于退还投资者。而最近,香港证监会还对洪良国际保荐机构兆丰资本处了4200万元的天价罚款。因此,A股市场的退市该怎么搞,香港市场已经为我们开拓了路径。即赔偿投资者损失,并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对有关责任人给予重罚。而不是把退市的损失推卸给投资者来承担。
网友“萱转的世界”提问: 请问老师:监管层与其高调推行创业板退市制度却未来几年都找不到执行对象,不如尽快从现在就有大把退市对象的主板入手,将主板这些垃圾股清除出股市。是这样的吗?
高调推创业板退市制度也是有必要的。毕竟有了创业板退市制度之后,虽然短期内不一定有退市公司,但至少可以对市场起到震慑作用。同时规范上市公司及投资者的某些行为。而且从目前的情况来看,主板退市制度的完善工作也在紧张进行中,这与创业板退市制度的出台并不矛盾。不过,不论是主板市场还是创业板市场,其退市都应建立在对投资者利益保护的基础上。否则退市就是对投资者利益的一种损害。
网友“心路漫漫17的微博 ” 提问: 继创业板退市制度推出后,接下去会不会推出ST股的退市制度啊?之后再是主板退市制度。 绩差股的噩梦来了?
投资要讲顺势而为,在管理层一再强调投资蓝筹股的情况下,投资者还是少在绩差股里掏腾为好。
网友“干掉上帝我做神”提问: 创业板退市制度5月1日起实施,创业板整体重挫逾5%成为股指下跌的主要原因,操作上投资者需暂回避创业板补跌品种。这个说法靠谱吗?
回避补跌的说法有一定道理。实际上由于包装上市的原因,创业板任何一家公司出现业绩变脸都是可能的。
网友“乱世音弦” 提问: 由于受创业板退市制度即将实施,拖累各板不同程度的下跌,影响大盘指数的下跌,所以证监会在不断研究东板西板在市场上市,用尽各种方法籍口圈钱,何解?
这也是我的困惑所在。一方面对垃圾股不容,实行退市制度,要把垃圾股赶出股市;另一方面又推出各种板,甚至还要降低上市门槛。或者对包装上市、造假上市等行为过于宽容。这种做法本身就是充满矛盾的。也许这归根到底是中国股市定位的错误造成了。为了融资的需要,最后牺牲的总是投资者的利益。
网友“永远在你身边8250” 提问: 主板目前至少有126只股票净资产低于面值,还有35支净资产为负,这种股票还留着干嘛,等借壳?
确有“等借壳”的可能。实际上这些公司早就该退市了。不过,在不能有效保护投资者利益的前提下,这种“等借壳”的做法还是可以理解的。真的退市了,持有这些股票投资者还是受害者。
网友“真的忘记了” 提问: 您是否赞同“创业板指大跌5.25% 35股跌停。创业板退市制度正式出台 绩差股再无藏身之处”这样的说法?
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创业板退市制度的效果还很有限,绩差股仍然还会长期存在于创业板,存在于A股市场。
网友“mygdb” 提问: 我在等待着乐视网对质疑的正面回应,尤其对每项关键数据的反驳!!乐视网会是创业板退市制度后第一家退市的公司么?
现在说谁是创业板第一家退市公司还为时尚早。毕竟按三年亏损计算,退市公司最早出现还要等2到3年之后。而且由于创业板实行“财报违规将快速退市”,因此谁是创业板退市第一家,也就更多了悬念。
网友“黎风” 提问: 尽管退市制度的施行是必须的,但并退市制度在执行过程中很容易会被架空,退市制度是否会对散户的利益造成负面影响?
在目前缺少对投资者保护的有效措施的情况下,负面影响是肯定存在的。就小范围来说,那些持有退市公司股票的投资者利益会受到影响。当然作为投资者个体来说,可以转移损失,但作为投资者群体来说,这个损失是无法转移的。就大范围来说,创业板公司新股高价发行,然后又是大小非高价套现,最后企业退市了,整个市场都要为此买单。
网友“万物支子”提问: 退市改革中如何适当引入集体诉讼制度?
需要从司法的角度来落实。目前我们的司法程序上,只有个人诉讼与共同诉讼,还没有集体诉讼。所以有必要从司法的角度来引进集体诉讼制度,真正保护广大中小投资者的利益。
网友“滴血雄鹰之地狼”提问: 创业板由于退市制度出台,未来中长期估值风险是怎么样的呢?
如果创业板退市制度能起到应有效果的话,创业板的估值将会回归合理区间,并且出现分化。绩优股估值高一些,绩差股估值低一些。不过,目前公布的创业板退市制度恐怕很难达到这样的效果。
网友“路过路过1238808”提问: 板退市机制形同虚设为哪般?
不完全是形同虚设,但作用确实有限。此举表明,管理层并不能真正对上市公司退市下重手,毕竟退市涉及到方方面面的利益关系。同时,目前的退市制度缺少对投资者利益的保护措施,退市公司越多,蒙受损失的投资者就越多。
网友“石头的翅膀” 提问: 一些业绩差的“不死鸟”公司该怎样处理?
符合退市的让其退市;不符合退市的,包容它的存在。世界上没有哪个国家的股市都是由蓝筹股构成的。
网友“欧阳呕吐”提问: 怎样才能营造有利退市的外部环境?
退市的两大阻力,一是来自地方政府的保护主义,二是缺少保护投资者利益的实际措施。因此,要营造有利退市的外部环境,重点是解决掉这两大阻力。
网友“小猪油o尋找詠恆o”提问: 怎样衡量退市制度成功与否?
能否保护投资者利益,是衡量退市制度成功的标准。即便退市制度真的将一些垃圾公司都退市了,但如果是以牺牲投资者利益为代价,这样的退市制度也是不成功的。
网友“画竹那人”提问: 现行退市制度的致命弱点是什么?
手太软:该退市的公司退不了市;手太狠:退市的损失由投资者全部承担。
网友“没事就过来”提问: 该如何完善退市制度相关的配套措施?
最应该跟进的,是要明确企业退市的责任。即由谁来为企业退市买单。一家企业退市不可能是无缘无故的,肯定是由各种问题造成的。比如,有的企业本身就不具备上市条件,其上市本身就是造假的结果,所以在这种情况下,市场应追究上市公司、上市公司高管以及保荐机构等有关责任人的造假责任。又如,有的企业退市,是因为大股东掏空上市公司的结果,为此,大股东就应该对上市公司的退市承担责任。还有的公司退市,是由于企业盲目扩张与经营不善造成的,那么上市公司及高管等有关责任人就应该对上市公司的退市负责。只有如此,广大中小投资者才不至于充当企业退市的“冤大头”。
在明确企业退市责任的基础上,接下来应该做的事情就是问责,要出台严厉的惩处措施。比如,对于造假上市的公司,不仅要追究上市公司及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让其承担相应的经济责任,赔偿投资者损失,罚没主要责任人全部家产,判刑30年、50年把牢底坐穿;而且作为保荐机构与主要责任人,也要撤销营业牌照,没收当年的保荐收入并罚款5倍以上,保荐代表与机构主要负责人同样判处20年以上徒刑。如此一来,造假者无利可图还要受到重罚,自然就无人再敢造假了。
除此之外,为了切实保护广大中小投资者利益,有必要进一步完善司法制度,尤其是要引进集体诉讼制度,以保护每一个受害投资者利益。我国目前的诉讼制度主要还是个人诉讼与共同诉讼,这种诉讼制度对于保护中国股市广大投资者的群体利益,存在很大弊端,使最大多数投资者的利益得不到保护。因此,有必要引进集体诉讼制度,使法院对上市公司及有关责任人违法违规行为的判决能惠及到每一个利益受到损害的投资者。对于创业板退市制度而言,能有集体诉讼制度护航,将可以在最大程度上保护广大中小投资者利益。
(因为时间的关系,今天的交流就到这里了。未能一一回复大家提出的问题,见谅了。以后有机会继续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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