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中美印尼油价的差别看到了什么(中)
作者在上一篇文章中具体估算了三国的燃油成本和合理的零售价格,指出我国的高油价不合理,印 尼政府在提高油价后还禁止私家车使用已经调至合理价位的初级汽油没有依据。承蒙各位编辑朋友的错爱,该篇文章发表后获得价值中国网、新华网、和讯网和中华 网等的推荐,让更多读者朋友阅读到该文章,可能也让一些这方面的专家阅读到该文,为避免以讹传讹以及某些不太靠谱的估算数据误导读者,作者在本文更改数据 来源,采用真实的报表数据和有关研究机构预估的数据作为推论和评论的基础。
作者先附带说明一下,在写作该文期间,印尼全国各地爆发大规模的反对调涨燃油价格的游行示威活动,在巨大压力下,印尼国会于3月30号修改法律条文,最终推翻政府4月1号调升燃油价格的决定,规定除非原油价格在预算的105美元/桶的基础上上涨15%,否则政府不能调高燃油价格!作者暂时无暇对该决定进行评论,留待下篇文章再发表评论观点,原因是在此期间遇上中石油等公布2011年的财务报表,该公司在其报表说明中特别声称其炼油业务使得其蒙受了高达600亿元人民币的巨额亏损,再加上发改委在宣布调涨油价时也专门指出本次涨价本来是要调高700元/吨幅度的,但考虑到民众的生活压力而特地降低100元/吨的涨价幅度。因此,作者决定特别增加一项对中石油的分析和评论,并对我国原油的真实成本进行剖析,看看真实情况是否像他们说的那样。
为此,作者首先要指出在上篇文章中对自产原油的成本按40美元/桶的估算是偏高的,对石油公司的丰厚利润和我国政府从中获取的高额税费的估测是“笔下留情”的!而且对我国原油整体成本有很大影响的高达6000多万吨的海外投资所得份额原油在估算成本时没有计入。因此,上文估测的燃油中所含原油的成本2.80元人民币/升是高估的,本文以中石油年报公布的数据为基础,推算出我国大陆地区的平均燃油所含原油成本究竟是多少。
根据中石油公布的年报显示的相关数据推算,其实该公司自产那部分原油2011年的真实成本只有24.67美元/桶,远低于作者前文估算的40美元/桶,具体组成如下:
原油勘探成本: 约4美元/桶
原油采油成本: 约10.5美元/桶
原油营运成本: 约10.17美元/桶
注:
1。中石油原油勘探成本和采油成本系瑞银证券预测的该公司2012年的数据,假设2011年的成本也与该数据接近;
2。原油营运成本系作者基于中石油公布的2011年年报中披露的总费用1398.86亿元人民币和其2011年原油总产量8.861亿桶推算出来的,具体成本数据10.17美元/桶推算步骤如下:
2-1)该公司2011年原油营运成本 = 总费用1398.86亿元人民币 - 炼油成本10%计约374.47亿元人民 - 分销环节成本10%计约454.71亿元人民币 = 569.68亿元人民币;
2-2)根据该公司公布的2011年原油总产量8.861亿桶计算得出每桶原油折合成本 = 569.68亿元人民币 ÷ 8.861亿桶 = 64.29元人民币/桶 = 10.17美元/桶,汇率按6.32计算;
3。原油营运成本高低与估算的炼油成本和/或分销成本的高低成负相关关系,如果某一项费用被低估,则另两项中的一项或两项费用相应地被高估。
中石油的原油成本可以合理地认为代表我国自身出产原油的成本,尽管三大石油公司和地方石油公司自产原油的成本与之相比会存在些许差异。因此,我们以中石油的24.67美元/桶的自产原油成本代表全国自产原油成本不会太离谱。
目前统计所得数据预示的2012年原油对外依存度高达56%,依作者了解的情况推知我国在海外的份额原油6000千余万吨(占全国2012年作者预估的原油总消费量约4.68亿吨的12.8%)如运回国内使用,是计入进口原油部分而非计入自产原油部分。作者推论的依据是:在2011年我国国内出产原油约2.04亿吨,总消耗4.54亿吨,而公布的原油对外依存度是55%,因此凡是从海外进口的不论是份额油还是向它国采购油均归入进口油之列。
事实上,该部分海外投资所得份额原油应该计入自产原油,其勘探成本、采油成本和营运成本与国内自产原油相差无几,也可以认为是24.67美元/桶。如在国际市场销售,可以获得约70-80美元/桶的高额利润,该高额利润则计入相应拥有份额的公司的利润,如运回国内使用,则仅需加入海运费约2美元/桶、港杂费约2美元/桶,成本约28.67美元/桶,因此,这些海外投资所得份额原油无论是运回国内使用还是在国际市场出售,均应视为我国自产原油去测算我国的原油平均成本。
所以,我国原油的平均成本可以通过如下方式具体计算得出:
国内自产原油44% :24.67美元/桶 x 0.44 = 10.85美元/桶
海外份额原油 12.8% :28.67美元/桶 x 0.128 = 3.67美元/桶
43.2%对外依存度 :88美元/桶 x 0.432 = 38.02美元/桶
三项合计 :52.54美元/桶
= 332.05元人民币/桶
= 2.20元人民币/升
因此,国内燃油所含原油成本由前文推算出的2.80元人民币/升调整至2.20元人民币/升(具体计算方法请参阅作者上篇文章"从中美印尼油价的差别看到了什么(上)")。
此外,作者前文估算的政府税费和石油行业高利润的两个比例40%和30%对于我国而言是低估的,实际上政府税费高达约3元人民币/升!具体包括:5%的资源税、3.6%的增值税、6.9%的城市建设税和3‰的教育附加税、1元/升的汽油消费税和特别收益金(即暴利税,原油价格75美元/桶以上,征收比例为40%)等。
根据上面列出的各项具体数据,国内燃油利益的具体分配就十分清楚了,表-1列出当全国平均燃油价分别为8元人民币/升和8.2元人民币/升时,利益分配结果如下列表-1所列:
表-1
燃油零售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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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元人民币/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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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2元人民币/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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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油平均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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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0元人民币/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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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0元人民币/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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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油公司炼油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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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8元人民币/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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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8元人民币/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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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油公司分销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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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4元人民币/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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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4元人民币/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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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油公司平均利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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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8元人民币/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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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8元人民币/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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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税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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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元人民币/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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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元人民币/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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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时,根据中石油采用高达90%自产原油和只有10%进口原油(假设来自非海外份额原油)提炼燃油出售的实情时,我们可以很容易地计算出该公司提炼燃油出售的利润究竟有多高,详见表-2如下:
表-2
燃油零售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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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元人民币/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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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2元人民币/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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燃油含原油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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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98元人民币/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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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98元人民币/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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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石油炼油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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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8元人民币/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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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8元人民币/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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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石油分销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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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4元人民币/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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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4元人民币/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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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石油利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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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82元人民币/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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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82元人民币/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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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税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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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元人民币/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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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元人民币/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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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同样计算步骤和方法,依据各个石油公司不同的原油对外依存度,可以方便地估测出他们提炼燃油出售所得利润的大小,自产原油比重越高的企业,其获得的利润越高!
为达到用数据说明中石油声称提炼燃油导致巨亏600亿元人民币是如何忽悠全国人民的真相,作者在本文也特别计算出中石化提炼燃油出售的利润情况与之进行比较,顺便也看一看中石油在忽悠全国人民的时候又是如何蒙骗发改委的--不过,作为全国精英中的精英人士汇聚的发改委,作者不太相信中石油能够蒙骗得了他们,更可能的是发改委被中石油灌了几杯茅台酒后假装被蒙骗罢了!
与中石油不同的是, 中石化提炼燃油采用仅大约20%的自产原油和高达80%的进口原油(假设均来自非海外份额原油),据此很容易地计算出该公司的提炼燃油销售所获利润的概况,详见表-3如下:
表-3
燃油零售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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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元人民币/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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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2元人民币/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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燃油含原油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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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55元人民币/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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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55元人民币/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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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石化炼油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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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8元人民币/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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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8元人民币/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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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石化分销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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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4元人民币/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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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4元人民币/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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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石化利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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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5元人民币/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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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25元人民币/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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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税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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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元人民币/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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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元人民币/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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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对比表-2和表-3中列出的这两家公司利润的数字,各位可以清楚地推知,按同样价格每销售1升燃油,中石油的利润比中石化的利润高出1.857元人民币!让人惊奇的是,中石油的年报竟然声称其每提炼1吨燃油它要亏损高达450元人民币折合0.391元人民币/升,而中石化的年报则显示其每提炼1吨燃油只亏损160元人民币折合0.138元人民币/升!
从上面表-1至表-3中显示的中国燃油利益分配结果可以简单地分析出下列一些结论:
1。发改委决定3月20日上调汽柴油零售价是没有必要的,就全国平均水平而言,原价7.7元人民币/升左右的零售价就已经让政府从中获得高额的税费收入,也让各个石油公司从中获得比其他行业更丰厚的平均利润,高达1.88元人民币/升;
2。发改委在决定调升油价时,没有充分考虑国内三大石油垄断公司应该承担的社会责任,没有让他们在国际原油价格上涨的情况下为稳定国内油价、降低国内通 货膨胀和降低国民生活压力发挥出国有垄断企业必须发挥的作用!反而做出了提高油价的决定,让他们顺利地转嫁压力给广大消费者,加剧了国内通货膨胀,增大了 国民的生活压力!很明显,这一决定与党中央做出的积极扩大国内消费、让利于民以及实现国民经济增长方式转变成由内需推动的战略方针等背道而驰;
3。所谓三大石油公司炼油板块的亏损,不管是中石油声称的600亿元人民币的巨亏还是中石化声称的348亿元人民币的小亏,原因都并非是他们提炼燃油真的产生亏损,而仅仅是其内部结算方式或内部利益分配不合理导致的其一部分业务的“假亏”,他们完全可以通过调整内部“账目”或内部利益分配方式而让其各个板块业务都不亏损,比如像中石油,在燃油按7.7元人民币/升左右零售时,其利润已经高达2.782元人民币/升,如何可能会出现炼油亏损?
4。一些本身没有自产原油而必须“随行就市”地从国外采购原油加工燃油的中小型炼油企业,当国际市场原油价格高达100美元/桶以上时,其生存确实很艰难。以105美元/桶为例,其燃油所含原油成本高达4.4元人民币/升,加上炼油成本和分销成本约0.4-0.6元人民币/升,再加上政府税费(具体为17%的进口环节增值税以及抵扣该税后17%生产环节增值税、6.9%的城市建设税和3‰的教育附加税、1元/升的汽油消费税等)估计约2.5元人民币/升,其生产成本高达约7.3-7.5元人民币/升,在零售分销环节必须获得合理利润的情况下,原价7.7元人民币/升左右的零售价确实会让他们有可能陷入亏损境地。但是,只要他们加强管理,严格控制各项成本,即使是7.7元人民币/升左右的零售价这些企业仍然可以获得微利,事实也真是如此,并非所有依赖进口原油的炼油企业都是亏损的!对这些炼油企业,更妥当的办法是我国政府通过为这些企业减免部分税费的方式帮助他们摆脱亏损或者适当增加利润,而非通过提高燃油价格为他们转嫁负担给燃油消费者;
5。我国投资海外油气行业所得份额油气,除非在投资协议里特别约定只能在当地出售,否则我国政府应该规定所有海外投资所得份额油气必须全部运回国内加工供国内经济发展之需!而据内部人员透露,事实上情况则恰恰相反,相当部分的份额油气 并没有运回国内使用,而是在国际市场出售了。
作者在下一篇文章中以燃油为例,将对三国相关的经济政策等进行更深入的分析与评论。
杨钦松
2012.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