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小产权房,简单的来说就是指运用集体土地所建的那些房子的产权。由于集体土地的性质所致,这样的小产权房的价格往往较那些正式的产权房,即我们通常所说的商品房的价格要低往往不止一个档次,因此,很受那些买不起商品房的人的欢迎。对于小产权房问题,中央政府的态度一直都非常的明确,小产权不予登记确权。因为集体土地是属于集体所有,只能提供难集体户建房所用,即农村居民的宅基地是也。其他的人是无权拥有的。
然而,存在就是合理的,由于房改以来,房价失控式的疯狂上涨,使得绝大多数的中国人都只能是望房而兴叹,因此,小产权房便应运而生了。那些已经离开农村,或者在农村有很多房子的农村人便将其多余不用的房子卖给那些在城里买不起商品房的人。
尽管中央政策很明确,但是,却一直没有真正采取切实可靠的措施来解决这一问题,结果是小产权房在夹缝中反而越长越旺了,这可不是什么好现象。随着小产权房规模的越来越大,其所涉及到的人及家庭会越来越多,将来解决起来也就会越困难。因此,当务之急是立即着手解决这一问题,而且要快。该强拆的时候一定要强拆,绝对不能姑息,因为小产权房本身就是违法的行为。所以,强拆也是理所应当,而与正常拆迁中的强拆绝对不是一回事。所谓长痛不如短痛。一旦这一问题成了痼疾就很有可能成为毒瘤了。到那里除了默认其既成事实之外就没有更好的解决之道了。而一旦承认这一既成事实,政府的权威何在?
小产权房问题越往后越难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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