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7日,胡锦涛主席在韩国首尔核安全峰会上发表了题为《深化合作 提高核安全水平》的讲话,表明了中国作为一个负责任大国对核安全的正确立场与态度,阐述了中国在维护核安全事业上所做的各项努力,提出了各国携手共谋核安全的倡议,表达了中国在新形势下增进核安全的良好愿望及四项主张。讲话中多次出现“合作”一词,突出了“只有各国通力合作,才能实现普遍核安全的共同目标”的讲话宗旨。
核安全的国际合作诉求由其属性特点和发展规律而来。自核议题出现以来,核在人类生活中扮演的角色不断发生着变化。各国政府和其他非政府力量围绕着核技术的开发、利用、使用领域、应用范围以及核原料贸易、核废料处理等展开的合作与对抗活动构成了核安全的主要内容。根据核在每个时期所扮演的角色,核安全内涵也在发生着变化。发展至今,核安全越来越兼具传统安全和非传统安全两种属性。
就安全研究理论概念来说,传统安全主要是指国家的主权与军事安全,其考察的对象是国家围绕政治独立、领土完整、权势斗争展开的战略竞合关系。非传统安全则主要关涉在军事、政治之外的经济、能源、环境、人权等问题,非传统安全研究的根本主题就是追问这些问题对国家安全、人的安全,甚至世界安全的影响。就核安全而言,其非传统安全性包含两个方面:其一为和平利用核能的安全问题;其二为核扩散背景下的核恐怖主义问题。2011年3月在日本发生的福岛核泄漏事件则增加了人们对核能利用的社会安全性的认识,国际社会对能源安全的定义也从原来的3E即经济性、环境性和能源性扩大为3E+S,增加了社会安全性。
冷战前期,核技术主要应用于军事,成为对抗的双方进行终极较量的武器,美苏双方进行的核军备竞赛成为冷战时期国际关系博弈最重要内容和最显着特征。冷战中后期,核裁军与防扩散成为核安全的中心议题。20世纪80年代中期前苏联逐步放弃核军备军赛,核军备竞赛的烈度开始下降。
冷战之后,核裁军逐步进入实质行动阶段,世界总体核武器数量不断缩减。同时民用核能逐渐升温,核能开发已成为众多国家保障自身能源安全、优化能源消费结构的较优选择,核能合作开发占据了这一时期核安全的重要位置。另一方面,民间反核力量在多次核事故的刺激下不断壮大;恐怖分子也一直在寻求获得核武器,核材料的走私和扩散日益严重;部分面临外部威胁的国家,也希望借助发展民用核技术获得核武装。这些因素推动核安全逐步从传统安全领域过渡为既为传统安全领域又为非传统领域的核心议题。
由于核安全的非传统安全性及越来越从高级政治(政治、军事)向低级政治(经济、商业、社会等)转移,核安全议题中的行为主体变得日益复杂,涉及领域变得日益多元。要实现真正意义上的核安全需要不同层次利益相关方的通力合作,特别是大国之间的有效交流。核安全的国际合作应着力于以下三点:
第一点,提升核信息的相对透明。核信息的相对透明主要表现在核军事信息和核能发展信息两者。
第二点,加强防扩散。防扩散在国家层面包括,一是拥有核技术或核材料的国家完善其核安全保护措施。二是防止有发展核武器倾向的国家在不受法律监管的条件下获取核技术和核材料并应用于军事领域;在社会层面则与打击恐怖主义相结合,杜绝恐怖分子通过非法窃取和贩运等途径获取核技术和核材料。
第三点,防事故。通过完善核技术,有效防范和减少核事故,保证核设施地域内居民的生命安全,其主要内容包括:科技层面,在核能设施选址、核能工程防护设计、操作人员安全监督、工程设备检修与更新与核废料处理等问题上进行更加严格的处理;机制层面,通过合作,敦促各国提高核设施建设安全等级标准、制定核事故应急预案和加强核事故应对的国际协调等,最终确立核领域国际支持的规范作用
进一步加强核安全国际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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