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谈顶层设计的实践意义


  再谈顶层设计的实践意义

  ——对《改革的逻辑》评论的评论

  《改革的逻辑》终于出版了,很快得到了广大读者的关注和评论。溢美之词就不必说了,批评甚至是批判的评论说明了读者的用心和认真,我从心里由衷地表示感谢。“顶层设计的实践意义(以下称意义)”作为本书的开篇文章和该文章提出的问题的敏感性颇受关注,肯定的很多,非议的不少。为了和读者共同讨论,拟就以下的问题提出商榷,意在抛砖引玉。

  一、顶层设计是个好东西,但不是最好的东西。顶层设计不能解决所有的问题,但可以解决许多重大问题。《意义》中所列邓公对“高考制度改革”和朱公对“政府机构改革”顶层设计的例子,是我国改革开放过程中阶段性推进改革的成功实践,其意义已被中国社会发展的事实充分证明,肯定及积极意义言不为过。

  二、顶层设计的思路和由此形成的方针政策来源于社会发展和经济建设的实践经验。《意义》中所言“顶层设计不可能来自民间,也不可能来自百姓”。主要是指现实社会中的制度统治构架和决策机构的作用。而决策机构在不同的体制和国家中的功能是不同的。“西方”体制的制度作用比较大,而中国目前的体制个人的作用比较大,尤其是党和政府领导人的作用至关重要。因此,在现有体制下,强调“顶层设计”的重要性不言而喻。虽然,“顶层设计”也会有误区,也会犯错误,但总比“顶层不设计、不想设计和不敢设计”要好。当然,任何体制和制度构架的自我纠错机制都是需要的、必须的,也是顶层设计从实践中来到实践中去,再形成正确设计思路的一个实践过程。《意义》中所举“六四风波”的例子,也证明了顶层设计自我纠错的现实选择。

  三、“顶层设计”与“基层设计”是相辅相成和互相促进的关系。没有各行各业和亿万群众在改革开放中的基层工作、实践和设计,就不会有符合中国国情的顶层设计。但基层设计的任何好的设计思路和改革实践都需要得到顶层设计的认可;基层设计显然无法代替顶层设计。如改革开放初期于发源于安徽凤阳小岗村的联产承包责任制,就是从基层设计开始的,而不是顶层设计者坐在办公室里想出来的。但是我们不能忘记的现实是,即使如此具有划时代意义的改革大事件,也和顶层设计密切关联。如果没有顶层设计的许可,小岗村的基层设计不会推广到全国,此后的一系列改革开放的政策也不会实施。所以,有学者认为,不存在顶层设计而只存在顶层许可。而我认为,顶层许可属于顶层设计的内容之一。我们不能把顶层设计理解为一种政策设计的思想或思路。它包括了政策制定的调研,实践、总结、设计、贯彻和施行。这才是其重要的实践意义。

  四、强调顶层设计的实践意义,不排除对世界上各种先进的社会制度和民主制度改革的研究。有学者认为强调顶层设计的实践意义,是呼唤领袖和明君的一厢情愿;也有学者认为顶层设计是鼓吹英雄创造历史,而抹杀人民群众创造历史的作用;还有学者认为顶层设计不如公开辩论。而我认为这些观点都有合理之处,但我要强调的是顶层设计的阶段性并不排斥与民主制度改革和公开辩论改革举措的同时进行。同时,顶层设计也不能囊括所有的制度改革。

  五、关于《意义》所举“卡扎菲”和“萨达姆”两位顶层设计独裁者的悲惨下场的反面例子。一是说明顶层设计也会有坏的结果;二是说明顶层设计的自我纠错机制的重要性。显然,他们的顶层设计,一是背离了其统治下的广大人民群众的意愿,根本谈不上改革实践;二是其体制缺乏纠错机制。因此,他们的顶层设计等于自掘坟墓,罪有应得。至于对戈尔巴乔夫顶层设计新思维所导致的后果和褒贬,目前理论界争议颇多,芸芸众生好恶不同,仁者见仁,智者见智,不可强求一律。而我本人是佩服和崇拜他的,因为他的改革新思维,虽未能完全如愿(包括把个人安全和荣辱置之度外),但却意外开辟了俄罗斯民主制度建设的新时代。所以我认为他是顶层设计的实践者,也称得上是伟大的政治家,获得诺贝尔和平奖是实至名归。

  2012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