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周四,证监会公布了内幕交易司法解释原则,可依间接证据推定。司法解释对内幕交易做了初步认定,内幕信息知情人及亲属等人的交易活动与内幕信息有关、基本吻合、高度吻合,都可能被认定为涉嫌内幕交易。同样是在上周四,证监会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了原并购重组委委员吴建敏涉嫌内幕交易违法违规案,证监会决定对原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合伙人、北京天健兴业资产评估公司总经理、证监会并购重组委委员吴建敏涉嫌借用他人账户违法违规交易股票行为立案稽查。同时,证监会决定解聘吴建敏并购重组委委员职务,并依法移交公安机关处理。显然,最近打击内幕交易的力度在加大,笔者认为打击内幕交易还应从多层次下手:
首先,要敢从“内部人”开刀。内幕交易是资本市场的一颗顽固的“毒瘤”,它与公开、公正、透明的市场原则完全相悖。掌握内幕交易的一般都是知道内情的“内部人”,普通投资者不知道也不可能知道桌子下面的重组、并购等保密信息。郭树清上任证监会主席以来,掀起一场打击内幕交易的“监管风暴”。他说:中国最大内幕交易者都来自政府内部。他那句“小偷从菜市场偷一棵白菜,人们都会义愤填膺,但如果有人把手伸进成千上万股民的钱包,却常常不会引起人们的重视。这就是内幕交易的实质。”在股民中广为流传。于是,他“挥泪斩马谡”, 首先拿“内部人”开刀,把自己老部下——建银国际前高管张传斌绳之以法:张传斌因在石化龙头厦门翔鹭拟借壳ST黑化重组上市中通过“老鼠仓”获得2000万元左右,让法律的天平不再向权贵倾斜。这次,对吴建敏的处理,更是拿“内部人”开刀,身为被证监会聘任的并购重组委委员被查处曝光,的确让证监会很没面子,有股民也会说,看看你们都用些什么人?但作为并购重组委委员和业内资深专业人士双重身份,熟悉市场规则和相关法律规定,却利用工作的便利获知的内幕信息,为自己谋利,不查办,怎么对得起几千万亏损的投资者?
其次,要堵住某些公司高管利用高送转的利益输送。对于上市公司高管利用内幕信息违规炒作本公司股票,监管部门也制定了一系列监管措施,但由于这类交易的隐蔽性及复杂性,要彻底根除这种现象,还存在着一定的难度。但只要是内幕交易,就有形迹可寻。比如,股市上有一种较为普遍的现象,在上市公司的所谓高送转“利好”信息公布之前,其股价已经经历了45度角的上涨,有的甚至连拉涨停板,翻了番,而在信息公布后,其股价反而出现“见光死”现象。这种现象提示着不合常理的内幕交易的轨迹。而要查清这种内幕交易的源头,就应从调查知道内情的高管入手。5月12日,证监会稽查人员公布了江苏开元(现名汇鸿股份)原控股股东江苏开元国际集团涉嫌内幕交易案的侦破情况。让开元国际董事长自导自演,借高送转牟利逾千万元浮出了水面。江苏开元利润分配方案可谓丰厚,每10股送2股转增7股派1元现金。可是,“高送转”实质是股东权益的内部调整,对净资产收益率没有影响。“高送转”后,上市公司股本总数虽然扩大了,但公司股东的权益并不会因此而增加。由于证监会调查,揭开了“高送转”背后内幕交易-----能先看到底牌----然后在低位买进自家股票------再公布高送转消息-------股价拉高后全身而退-----最后套住散户的这一盈利模式。这类“高送转”背后的内幕交易故事在中国证券市场屡禁不止,且愈演愈烈。这次证监会拿开元国际开刀,使董事长丁建明的精心策划赚钱手段到头来竹篮打水一场空,违法交易所得的1109万元悉数交出上缴国库,并移交公安机关法办,就是要杀鸡给猴看,堵住公司高管利用高送转的利益输送。
总之,内幕交易是违法犯罪,需要进行多层次全方位堵截,只有这样才能体现对内幕交易“零容忍”。
对内幕交易“零容忍”应从多层次入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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