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供参与合作建设保障房项目


提供参与合作建设保障房项目

资金为人民币 2-5 亿元

   一、合作背景

保障性住房的开发,包括经济适用房、动迁房、公租房及廉租房等(以下统称“保障房”)。 保障房一旦发生问题,社会首先想到政府责任,直接关系到政府形象。因此,有关领导与政府部门非常关注和重视保障房建设。
三、合作办法
1、由合作出资企业自己掌控管理银行账户,按合同约定事项、金额、流程等出资垫付;
2、约定投资方的年收益在20%左右(可视项目具体确定);
3、经双方认可,可进行一次性合作或进行长期及延伸合作。
四、操作程序
1、相关单位可出具合作意向函,拿出近期对账单的资金证明;
2、由法人代表(或其授权委托人)带上企业资质资料,同政府部门的主管人员具体洽谈合作模式与方法;
3、签订相关合同并开始实施。
五、有关说明
1、初次合作时,出资(投资)方无须考虑保障房的类别、地段位置、楼板价(土地出让金)、回购价的多少及支付,也无须考虑保障房的质量、进度。
2、在与出资(投资)方合作了解的基础上,可以进一步进行商定其他方式、其他项目的合作事项。
 
附:合作意向函(样式)
 
 
合作意向函
 
——————————:
经       同志介绍,本公司经研究后,拟以提供资金等形式参与目前保障房建设。由于公司   日常经营需要,现账上可提供的建设资金为人民币      2-3亿元;本公司承诺:在达成合作后,我们在规定时限内,可确保支付保障房项目建设所需资金在人民币5亿元以上。
专此申请!
 
                      
申请企业(公章)
法人代表(签字):
2012年5月  日
 
有时间限制,希望尽快联系我
 
 QQ 93114693  021 656827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