择优不优的悖论:两极分化解密
摘自:刘浩锋《和谐社会主义经济学原理》
茅于轼教授毕生经济学“贡献”,得益于择优分配原理。拉格朗日乘数法证明的是获得“最大值”的普遍基础条件是“均衡圆满”,为何正确的择优分配原理却最终导致了资源利益分配的两极分化形成失衡的社会不圆满结构呢?是和谐社会主义经济学原理通过运用天道辩证逻辑分析,洞察揭秘了其形成原委。
茅于轼2008年11月2日在《新时代管理讲堂》讲授“择优分配原理”谈到了他常谈的施肥配置案例:“如果拿化肥在两块土地上分配,使得它产出的粮食是最大,现在有两块土地,这两块土地大小不一样,土质(肥瘦)也不一样,完全不同的两块地。现在有50公斤化肥,怎么分配在这两块地上,使得它生产的粮食最大,加起来最多?用收益递减边际分析,这个问题就很容易解了。假定两块土地平均一下,甲这块土地用25公斤,乙这块土地也用25公斤。我们看看甲这块土地最后施的这一公斤,它的增产能力表现为它的切线,投入一公斤能够产出这么多粮食,乙这块土地它的切线是这样的,你投入一公斤它增产这么多。同样投入一公斤增产的,甲生产的多,乙生产的少,显然最后这一公斤化肥投入到乙土地上不如投入到甲土地上。因此我有理由减少乙土地的投入量,减少一公斤,把这一公斤增加到甲土地上去。本来是大家都一样的,都是25公斤,现在不是了,现在甲土地增加了一公斤,变成26了,乙土地减少了一公斤,变成24了,加起来还是25公斤。但是我增产的量要做改进,因为我在乙土地减少的那一公斤化肥它的产出能力本来就比较低,而甲土地我再施下去,它的生产能力高,我损失的小,增加的大,所以增加的减掉损失的才有所得。因此我就需要减少一公斤在乙土地上,增加一公斤在甲土地上,最后的结果增产的粮食有所增加。”
显然,茅于轼与西方经济学家们没有发现,择优分配原理强调的是边际产出均衡,也就是甲乙两块土地上的边际产出获得等同。如果乙土地比较贫瘠产出较少,要获得与甲土地一样多的边际效益,恰恰是需要通过增加乙土地的化肥,使两块土地的肥沃度趋同,然后才会在同等的日照雨水肥料约束条件下获得边际产出的均衡结果。故《道德经》有言:“天之道,损有馀而补不足。人之道,则不然,损不足以奉有馀。孰能有馀以奉天下,唯有道者。”显然,茅于轼教授这里的认知发生了原则性错误,违逆天道,损贫瘠的乙土地的化肥给肥沃的甲土地,并没有遵循两块土地边际效益均衡的原理,最后为了眼前的利益导致土地两极分化的失衡“悖论”格局。
茅于轼教授这里是用形式逻辑思维分析处理,没有从两块土地构成的整个土壤层次来辩证看待。正是这种追求利益最大化的择优选择,导致肥的甲土地更肥,贫瘠的乙土地更贫瘠,从而整体格局出现了失衡状态爆发了经济危机。从而,人们长久以来所尊崇的择优分配科学原理,却在错误的驾驭使用中,形成这种富者更富、贫者更贫的“失道”的经济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