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房屋房产证”确权有利于盘活农村资产


  “农村房屋房产证”确权有利于盘活农村庞大资产

  在去年年末的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上,国务院总理温家宝指出要保障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等农民的合法财产权利。2011年5月,国土资源部、财政部、农业部也曾联合下发通知,要求2012年底实现农村集体土地确权全覆盖。中国社科院农村发展研究所宏观室副主任李国祥认为,在这样的政策背景下,农房的身份问题,的确到了应该有所突破的时候。

  据中国之声《新闻晚高峰》报道4月28日上午,安徽铜陵市首批56户农民领到了《房地产权证》,集体土地房屋在铜陵从此有了“合法身份”。此前,河南多地也已经在新型农村社区建设中,赋予了农村居民拥有房产证的权利。一个月前,舞钢市尹集镇张庄社区首批21户居民在全省的新型农村社区建设中,领到了房屋所有权证和集体土地使用证。广东、重庆、陕西等地也都有相应的尝试。然而,有关农房的产权,国家截至目前却还没有统一的布置。

  目前的房产证,是基于集体所有制下的个人资产,虽然可供抵押、继承,但是还不具备真正的自由流通,或者说买卖的市场价值,这就限制了它的价值体现。农民领到《房地产权证》,集体土地房屋从此有了 “合法身份”,农村房屋颁发房产证是农房的产权突破 ,在土地流转的相关配套政策中,对农民在基本农田以外的土地上建有的附作物办理产权证,便于农民进行抵押贷款。把三农“死资产”变成了“活资本”,将极大地激发了农民创业的积极性。有专家认为,势必涉及打破城乡二元结构、实现城市和农村双向流动这样更为宏大的命题。但是目前的试点,的确已经迈出了改革的第一步。而且,2012年底实现农村集体土地确权全覆盖的目标,也将为这种改革提供更充实的基础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