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间是绝对坐标的认定——前马哲原理批判(10)


  如果“宇宙万物统一于空间”,那么空间便具有了“绝对坐标”的性质与意义。何谓绝对坐标?简单地说就是无不以其为坐标、为尺度的意思。什么意思?莫非是说空间具有丈量一切事物、物质的能力?是的,就是这个意思。而造成这一现象的根本原因就在于,没有比空间更大,也没有比空间更小的物质形式。

  先说“没有比空间更大”。大家知道,宇宙是我们人类迄今所了解的、最大的物质形式了,但在它的外边,还有无限广袤的宇外空间。关于这一点,我们有霍金的“有界无边宇宙模型”为证。就算在宇宙之外还存在着一个“反宇宙”的话,那“反宇宙”也不会存在于空间之外,因为“反宇宙”与宇宙相比,其“质量相等,结构相反”。再说“没有比空间更小”。大家知道,物质无限可分,而“分割”物质的,正是空间。

  难道,从物质质量、物质能量或从物质密度、物质的运动速度的角度上去看问题,空间就没有“绝对坐标”的性质与意义?什么是质量?不就是“物质含量”?何为物质含量?诚然,谈物质含量就不能不谈物质密度,因为相同体积或容积的物质密度越大,其质量就越大,而密度越大的物体其内在拥有的空间势必就越小;反之,相同体积或容积的物体,其内部拥有的空间越小,其质量、密度也就越大,而质量、密度越大的物体,其所能释放出来的能量肯定就越大,因为“质量是它所含能量的度量(爱因斯坦语录)”。

  难道,物质的运动速度与空间就没关系了吗?光速是迄今为止人类所发现和所能证实的最高的速度了吧?但是,得用空间来对其进行考量。以上说明,空间确有“绝对坐标”或“绝对尺度”的性质与意义也。

  有人说“没有百分之百的直线”,笔者以为说得也忒大、忒绝对了点。如果没有直线,他们怎么会知道“没有百分之百的直线”?其“没有百分之百的直线”的结论是通过啥得出来的?但是,又不能不说的是,正是由于有“绝无空间”这个由“无数条直线”构成的“面”和由无数个“面”构成的存在,才使人们认识到“没有直线”,而不真的“没有直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