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学习制度


教师学习制度

为加强教师教育理论学习,提高全体教师教育教学理论水平及课堂教学水平,学校坚持开展有业务学习及校本教研工作,为保证教师业务学习的正常开展,以及校本教研的有效落实,特制定本制度。

1、学校成立学习领导小组,由校长任组长,各位教师任成员。

2、周二下午第三节课为集中学习时间,非特殊情况不得缺席,不得挤占。学习时态度要端正,不做与学习无关的事。

3、学习由组长负责安排,因公、病事须经请假,无故缺席,组长负责执行。

4、学习时履行签名、记录制度,每次学习全部资料及时上报教导处整理归档,学校抽查并记录归档。

5、教师业务学习内容以基础教育改革及相关法律为基本内容。

6、校长、主任、无公事,不得缺席。

7、学校要加强学习的检查指导,每学期末对学习、笔记检查一次、评出优中差,作为年末考核依据。

8、目标:全体教师集体备好课,通过本学期学习,努力使每位教师学法、懂法,提高自身素质;努力办好人民群众满意的教育。

                                   

相关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