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代会工作制度


教代会工作制度

调查研究制度。学校工会和教代会专门工作小组对教代会涉及的有关问题,进行专题调查与研究。

咨询和沟通制度。定期或不定期采用座谈会、恳谈会、咨询会等形式,组织教职工代表或代表组长与学校领导,就教职工和学校普遍关心的问题,直接进行沟通。

代表检查和视察制度。组织代表或专门工作小组成员,定期或不定期对教代会决议的贯彻及提案的落实等情况进行检查、视察。

民主管理接待日制度。规定每月的一天或几天为民主管理接待日,由学校工会或交代会专门工作小组负责人,接待教职工代表和教职工来访。

教代会报告制度。在召开教代会前两周和闭会后两周,向上一级工会提交召开教代会报告表,教代会决议报告表。

提案评选制度。学校工会和教代会提案专门工作小组对一届或每次教代会的提案进行评选,对评选的优秀提案给予奖励。

代表培训制度。对换届新选出的教职工代表,进行教代会及民主管理基本知识培训;每次教代会开会以前,进行专题培训。

代表述职制度。每次教代会上可安排1-2名代表就履行教代会职责情况进行述职。

立卷归档制度。教代会的文件,会议资料等,按照文书档案管理规范立卷归档,由学校档案管理室统一管理

 

相关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