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政府注意到了这个问题和形势,还是值肯定的。但问题是我们的政策难以执行和贯彻,因为我们的政策缺乏执行的动力,缺乏执行过程的监督,尤其是民众的监督!这些政策恰恰又是对地方政府不利而对老百姓有利,当然这样不对等的情况下地方政府就没有去执行的动力和必要,反正执不执行老百姓那他们没办法,老百姓是没有发言权和投票权的,所以政府和官员们拥有很大的权力,而且是一种缺乏监督和限制的权力,我们怎么能够期待和奢望这群官员会良心发现,可怜我们老百姓而去放弃他们的那份利益呢?不是说没有可能,但我们的社会不能靠可怜和良心发现来维系,我们老百姓的利益和权力也不能寄托在那种不可靠的,没有尊严的可怜和良心发现来得到维护和保障!
当政府财政吃紧,这群平时就花天酒地,公款消费,过度福利的政府官员们怎么能够接受?他们不会从“节流”的方面考虑的,他们该要花的该要用的该要享受的他们怎么能够少?这就注定了他们会从“开源”这方面来打主意的!越是经济萧条的时候他们就越是会要加大征收费税的力度,保证他们自己的花销不会萎缩,保障他们挥霍的资金来源,因为我们不是民选政府,所以政府是不会屈从民意的!
所以我们必须从制度和法律上来限制和控制公权力的泛滥和膨胀,对于腐败和垄断的打击,不能寄希望于政府和官员们自己的自律和可怜,突然的良心发现,而是需要明明白白的制度,清清楚楚的法律来赋予我们自己权力,制衡和监督的权力,这样才是我们的出路,也是我们国家制度改革的出路,使我们中华民族能够继续发展和腾飞的出路所在!
靠天靠地不如靠自己!我们必须真真正正的自己来当家做主,大家一起来当好这个民族的“家”,这个国家的“家”,当好我们自己的“家”。那样的社会才叫民主社会,那样的国家才叫民主“国家”,那样的人民才叫公民!否则只能算是居民,有朋友开玩笑说过宪法赋予每个公民的权利我们怎么能够拥有,因为我们的身份证上面不是“居民”吗?所以我们离“公民”还差得远啊!
我还有个疑问就是我们身份证的“居民”到底和宪法上面的“公民”有区别吗?开个玩笑话,这居民和猪民有点谐音啊,不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