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阳光化指导违规经营行为


行政阳光化指导违规经营行为
 
2009年以来,四川省平昌县工商行政管理局响滩工商所执法人员就将过去刚硬执法改变为人性化执法,深受管辖区域内经营业的好评,受到社会各界人士的支持与肯定。
 
2012年6月8日,响滩工商所执法人员在辖区六门乡市场巡查时,查获邓某涉嫌无证无照从事农资(农药、种子等)高危经营活动,执法人员建议立案调查处理。
 
事后得知,年近五旬两鬓白发,看似七旬的中年男子平昌县六门乡重石村个体工商户邓德其,曾今80年代是贩运耕牛的有名经纪人。由于97年其妻吴桂玲病故带走无情,却留下的是债务、一对未成家的儿女、两间破烂土胚房。2011年7月洪水又再次光临他家,在一无所有身负债务的他只好租用他人街道门面从事农资经营维持生计。
见此状,该所执法人员采取了“一对一”的帮扶结对进行行政指导。响滩工商所执法人员决定改变过去发现可疑商品,就在店里大查特查,当着满街的看众的面查封扣押。这种过去在很多场合常见的轰动现象,如今否定了,取而代之的是:在查处当事人的违法行为时,工商干部就将违法商品带到办公室,并约谈当事人在很保密的地点做询问笔录。在对当事人店内检查的过程中尽量缩短检查时间,极大可能地顾及当事人的脸面和诚信。这一措施充分尊重和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减少了双方的矛盾。也有利于树立工商部门公平、公正的执法形象。这是该所以人为本,推行人性化执法的又一得力举措。
工商部门在对违法经营者实施检查和查处时,往往为增加效果,大动干戈。但是这样的执法会损害当事人的自尊和脸面,也给当事人今后的经营带来负面影响,因此有的人产生抵触心理,有的人还因此种下仇恨的种子。因此,该所把文明执法、礼貌待人作为执法人员的一项必修课,在行政执法过程中坚持做到一问好、二亮证、三检查、四纠正、五处罚五个规范,对违法违规生产经营者,该所从“情”字入手,讲道德、论危害,使其得到教育和感化,从而为执法工作的顺利开展奠定了基础。该所在对违法违规生产经营者进行行政处罚的同时,还主动帮助其查找问题成因、提供整改建议、传授生产经营的相关知识,“授之以渔”,并本着“谁查处、谁负责”的原则,定期开展回访问效,督导整改落实,使行政执法工作切实收到实效。
    邓某虽无证无照从事农资高危经营活动,但他违法经营行为的后果未对社会、他人财产产生负面影响。执法人员鉴于他认识错误态度较好并有整改的诚意,结合他家庭现状,免于行政处罚的同时,该所执法人员配合相关执法部门在最短时间内帮助邓某规范其为合法化经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