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辽阳灯塔市西大窑镇大黄二矿3月22日中午发生瓦斯爆炸,导致22人遇难死亡,救援领导小组从16个部门中抽调115名机关干部,分成23个组,在“一对一”地做矿工家属的安抚稳定工作。经查明大黄二矿未取得地方政府允许开采,属于违规开采。辽阳市警方已将本次事故责任人大黄二矿法人代表沈铁夫等4人依法逮捕。最终的处理结果,是从市到县都是一些副职得到免职和处分处理,这也是特色。主要领导怎么会有错?
免职的也许在不久的一个日子里,就悄悄的复职,更有可能是提升的结果,因为这是有先例,免职也就是临时性的休假。
事故已经过去近4个月了。22条生命真的没有了,但是却没有名单公布,为什么不公布?是为了减轻事故责任?看新闻知道,此次责任事故,只是逮捕了违法开采的矿主等四人。逮捕这些人是自然应该的。但是也不能因为“未取得地方政府允许开采”来给政府进行开脱责任,这样做,对得起那22多条活鲜鲜的生命吗?一些领导也许在为自已未被追责而在弹冠相庆,在端起装满茅台的酒杯时,是否想到走进天国那些人在等待救援时绝望的哀嚎?是否想过22个家庭瞬间就达到了支离破碎的独步,妻离子散老人悲愤是避免不了的结果,这就是一个为民负责任的政府所要看到的吗?没有责任的政府,百姓的悲哀就已注定。
辽阳市政府,责任缺失,事故发生后没有一位主要领导站出来主动承担责任,都在默默无语中度过难熬的时间,这是一个负责任的政府吗?你们想过那22个家庭的悲惨状况吗?当时救援领导小组从16个部门中抽调115名机关干部,分成23个组,“一对一”地做矿工家属的安抚稳定工作。一个小组5个人,安抚什么?难道是害怕这些家属情绪激动乱说乱放说,步步随时看守。要是平时用这种态度去对待生产安全,何必现在要抽调这么多的干部去“安抚”家属?他们每一家都是平淡幸福的,这也是他们所追求的生活,既简单又快乐。
22人都不幸身亡,最终的“安抚”是怎么做的?家属应该得到满意的赔偿,每人赔偿了多少?是企业赔偿的还是政府赔偿的?这很关键,企业赔偿理所当然,合理合法,要是政府埋单,那就不对了,因为政府的钱就是纳税人的,用纳税人的钱为私企埋单,无论怎么解释,也是说不过去的。作为政府,决不能用纳税人的钱为一小部分人服务,虽然死者必须要得到赔偿。
发生这样不幸的大矿难,实际就是政府监管不力导致的,最大的责任者就是政府,最应该负责的也就是辽阳的市委书记和市长。在平时工作中,只追求大项目和GDP,把盖房子当做政府的主要工作,把安全生产抛在脑后,不出大的事故才怪。
这些年辽阳市的地产业搞定也是红红火火,请问书记和市长,能告诉我们一下,辽阳市现有多少套卖不出去的空置房?据笔者估计,保守的也应该用十万计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