耿苏志:环境抗议是生态正义的强烈诉求!


  发生在什邡的环境抗议与早年发生厦门反对PX游行是同样的环境正义诉求,当人们参与当地环境渠道被堵塞与限制之后,环境运动自然走向生态抗议!

  在欧美现代工业化和城市化发展的进程中,也曾经不断发生环境群众性的抗议,伴随其中环境政治诉求——就是要求生态正义需求,至今,欧美国家伴随生态运动的生态正义已经成为走向环保社会主要特征。

  在实现现代工业化过程中,中国社会也同样面临着多样化生态运动以及环境正义诉求。因为生态民主要求人们参与当地环境正义诉求。当民众意识到周围环境被资本投资以及企业污染使环境缺少安全时,民众自然会从自身环境安全角度提出申诉,并且公开要求政府作出回应,才可能满足人们普遍关注环境安全请求。

  这种关于环境正义诉求,一方面是在针对具体环境决策进行公开表达,通过游行示威达到抗议环境非正义效果;另一方面是民众提出了生态民主权利和参与环境决策权利,政府不可能替代和包办民众关于环境政治表达与诉求。

  中国政府可能意识不到自身对于民众控制性受传统集权专制影响更深,根本难以接受民众对环境正义政治诉求。这是因为执政党环境管理意识落后于人民群众生态觉醒意识,造成了民众在生态安全中提出政治诉求——环境平等权和环境参与权利过程时,触犯政府决策者个人意志,最终一场争取环境平等权和生态参与权的活动被想当然的视为反对政府民众示威与游行,政府把自身立场设置为站在民众的对立面,当然不会允许民众为了正当权益对环境正义的声张。

  一个区域性的环境、或一个国家生态安全,不仅仅是整体可以代表,它与每一个生存者的利益息息相关,每一个人生态生存权利必须得到环境安全的基本保障,这是人权的基本表达;尤其是在贫富悬殊很大国家与地区,体现在生态正义方面诉求就是保证环境政治在正义方面的可操作性。

  当一个缺少民主基础以及集权专制的国家与社会,平等权和参与权就是对环境正义政治诉求。民众奢望政府给予环境正义运动权利与保卫自身生态安全合法性,这显然是考验政府民主操作的可能性一个重要方面。

  集权社会缺少与民众对话机制,加之专制国家缺乏民主传统,执政党统管一切而缺少生态民主意识以及可操作环境正义办法,这些都是造成民众与政府采取环境抗议原因;其中还有一个重要原因就是中国缺少民间环保组织这一中间力量,就是有民间环保组织也不过形同虚设,在社会管理地带缺乏自治性群众基础,造成了任何诉求都难以以合法渠道表达出来,政府独大,包揽一切做法盛行,阻碍了民众表达自由意志与生态正义合法性。

  作为执政党在未能满足人民环境安全与生态正义情景下,生态民主性和环境正义诉求同时爆发为环境抗议活动。这说明生态安全不仅仅地区性或国家性质,而是关系到民众切身利益基本性质。一切以投资回报作为环境破坏掩饰做法,都是缺少从环境正义与生态安全角度考虑问题的政府。

  人们需要发展,但是人们更需要生态安全。在当今社会人们关于食品基本安全就难以保育情况下,区域性生态安全当然更加引人注目。正如食品安全关系到所有人一样,那些生存在可能被污染企业和垃圾填埋以及生态平衡打破地区,对其环境采取环境正义诉求应该具有正当性与合法性。不管它们是否站在与政府对立面,还是反对把环境污染项目引进来,都说明这个地区环境正义通过了生态政治运动得到声张,人们的环境正义提到诉求,人们的生态民主向前推进了一大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