笛卡尔身心二元论之研究


笛卡尔身心二元论之研究


根据本人 2008年 所著A study of Descartes' mind-body dualism 中文翻译缩减版
版权所有 张陶

笛卡尔身心二元论之研究

笛 卡尔(Descarte)认为意识和肉体是两种完全不同且互相独立的基本存在。这种类型的思想来源于一系列理性思考的演绎。意识和肉体间的区别是由他们完 全不同的性质所决定的,也就是“思”和“广延”。在这篇论文中我将首先介绍什么是身心二元论(mind-body distinction),接着辩证讨论笛卡尔身心二元论的问题,最后讨论笛卡尔后期提出的身心结合(the union of mind and body)的概念。

什么是笛卡尔身心二元论
在笛卡尔的《第一哲学沉思》(Meditations on first philosophy)后面几个章节中笛卡尔提出意识和肉体是两个完全不同的东西,这是笛卡尔二元论的基本观点。所有的物理运动和反映都可以用机械力学的 定律来解释,而人类思维的活动是无法用机械力学定律来解释的,人类的活动有物理性的一面又有精神性的一面,于是人类至少是由两种不同的存在(基本实在)构 成的。笛卡尔称这两种基本存在是意识与肉体。从笛卡尔的第二个沉思我们可以得知意识一种思考的状态,所以,所有的意识的性质都是思考的:感觉、情绪、理 解。而物质的本质是广延的,如:形状、大小、位移、颜色等,简而言之就是占据着空间。这两种存在物的性质都是基本实在,因为不取决于其他存在物的存在而存 在。

对于清晰的明辨的身心概念的证明
思和广延是两种完全不同的东西,我们又清晰地辨别的知道其中一种不取决于另一种性质而存在, 因此我们可以得出意识和肉体是两种完全不同的存在的结论。如果我们理解意识的性质是思考并且不具有延展性且肉体的性质是延展而不具备思考,这种理解又是清 晰地明辨的。于是我们就有足够的理由说:意识和肉体是两种完全不同的存在。其中任意一者都可以独立的不依赖于另一者而存在。这样,笛卡尔总结说:意识不会 随着肉体的毁灭而毁灭——灵魂是不灭的。然而,他只能不确定的理性推导出灵魂不灭论却无法体验和证实他的灵魂不灭论。

论证的过程:

(1) 如果A能够独立于B存在,并且反之亦然,A一定和B是区分开的。
(2) 我明白我的清晰的明辨的理解是上帝带给我的。
(3) 如果我清晰地明辨地理解A和B可能是区分开的,上帝就会让我明白A和B确实是区分开的。
(4) 如果上帝给我带来了A和B是区分开的概念,那么A和B可以独立存在。
(5) 我能够清晰地明辨的理解A和B是区别开的可能性,如果他们有X和Y的属性,我清晰的明辨的知道X是A的属性Y是B的属性并且X不等于Y,并且A可以只有X而没有Y,B可以只有Y而没有X。
(6) A是我自己,B是我的肉体,思和广延分别是属性X和Y。
(7) 从而,我真的可以和我的肉体区分开并且可以独立于肉体而存在。

二元论遇到的问题

笛卡尔认为他自己只是一个思考的东西其他什么也不是,换句话来说,他自己是一系列的精神活动而不是他的肉体,他的肉体只是无限的广延的占据着整个空间的物质的存在的一部分。离开了他的肉体他的意识任然可以存在。肉体只是他意识的一个载体或者工具。

‘To think? Here I find it: thought [it] is; this alone cannot be separeted from me….I do not admit anything except what necessarily is true. I am therefore strictly only a thinking thing, that is mind, or soul, or understanding or reason….I am however a true and truly existing thing; but what sort of thing?’

笛卡尔认为意识和肉体有着双向的因果关系。如果我们看见一个物体是由于光线从物体上反 射进入我们的眼睛在有神经信号传入我们的大脑导致大脑中的某种反应,再在我们的意识中呈现出这个物体的图像。如果我们要去做某一动作,首先我们的意识要导 致大脑里出现一系列的物理反应然后才能移动我们的躯体。在人们还不知道大脑是神经活动的中心的年代,笛卡尔对产生了极大的兴趣,他认为意识和肉体间相互作 用的地点是大脑中的松果体。

如果意识和肉体的本质是完全不同且没有一点共同特征的话,那么意识与肉体之间的双向作用是怎样产生的。这种反应时不清晰明白的如果意识和肉体是完全区分的。这是一个对笛卡尔二元论的经典质疑。如果意识是没有广延性的,那么一个非广延性的东西是怎么控制广延的肉体的?

这 是一个大问题,如果意识像笛卡尔所有的那样没有占据着空间,首先,思维活动靠近大脑这个观点将是错误的,其次,我的意识与我的大脑之间的距离有可能并不比 银河的直径短。因此,我的意识是怎样直接影响到我的大脑的?这很难解释为什么我的意识无法控制你的肉体的运动或者是银河另一端一个星球的运动。如果非延展 性的意识导致了一个大脑的活动那么这必然是由于魔法且为什么只有我的大脑会被我的意识所影响,而我的意识不能影响其他人的大脑?二元论没有解释意识与肉体 间的因果关系。

身心结合的概念

笛卡尔尝试着去区分意识和肉体,他只承认两种基本存在,也就是意识和肉体(除了上帝),但 是他无法回避意识与肉体间双向作用的问题。所以在他的晚期他定义“身心结合”是另一个基本实在。这样,笛卡尔的身心体系中就有了三个东西:意识(心)、肉 体(身)和身心结合。笛卡尔在1643年回复波西米亚公主的信中第一次提到了身心结合的概念。

只有依靠身心结合的概念,笛卡尔才能解释为 什么意识可以作用于肉体并且肉体可以使意识产生感觉、知觉。他说道:‘There are two facts about mind. One is mind is a thinking thing; the other is mind united with body, it can react at body and be used by the body. … The first fact is constructive to the mind-body distinction, but the second fact is destructive to the min-body distinction.’ 消极的事实说明身心结合的观点和身心二元论是相互矛盾的。他清楚地意识到他关于心身结合的观点与心身二元论的不一致。尽管如此,他并不打算放弃心身二元的 本体架构,也不承认心身之间可还原的同一性,这使他在 阐述心身结合的原理时遇到了极大的困难。他承认:“在我看来,人类心灵无法同时既构想身体与灵魂的分别又构想它们的结合,因为这必然要将它们构想成一个东 西,同时又将它们构想成两个东西,而这是荒谬的。”(注:笛卡尔1643年6月28日致伊丽莎白公主的信,载于Descartes Philosophical Letters, p. 142. )面对这一困难,他试图给出与其说“解决”,不如说“避开”这一困难的“理由”。

对 此我们可注意两点:第一,他将这里的论域区分为思辨和常识两个层面。心 身二元论是思辨的结果,它具有理性的真实性;心身结合是常识或“俗见”的结果,它具有感性的真实性。前者是哲学家的意见,后者是俗人的意见。虽然任何深思 熟虑的哲学思考都不会同意俗人的意见,但放弃后者也是不明智的。笛卡尔试图在两者之间保持一种“哲学态度”上的平衡。他认为,为了获得关于上帝和灵魂的知 识,必须进行形而上学的思考,但如果执迷于这样的思考又会有损于想象和感觉的作用,所以,最佳的选择就是记住并相信来自想象和感觉的结论,然后再用其他时 间去研究理智与想象、感觉互相合作的问题。笛卡尔的上述态度显示出一种无奈,与他曾极力追求的精确科学的理想形成了鲜明的对照。我们可以将它看作笛卡尔在 找不到理论出路时对常识的一种妥协,与后来 休谟因无法摆脱怀疑主义而诉诸于“自然信念”的情形很相似。第二,笛卡尔试图为心、身、心身结合划定各自的范围,以避免理论综合的困难。他认为,心、身、 心身结合三者都是原始概念,是不能再分析的,其中任何一个都只能根据其自身而不能根据他者来解释。因此,我们必须将各自的概念用于各自合适的对象,而不能 混淆,否则就会犯错误。他特别批评了用物体之间的作用来说明心、身之间作用的观点。不过,笛卡尔的这个办法也是行不通的。对不同的概念、对象或方法作划界 区分是哲学中常用的方法,其前提是必须有一个明确的划界标准。笛卡尔对心和身的划分依据的是“思”和“广延”的绝对差异标准。可是,对于心身结合来说,这 个标准是不适用的,因为“心身结合”是“思”和“广延”的有机统一,心灵无法根据这个标准将“心身结合”与“心”和“身”区分开来。在此,抽象思辨也是无 能为力的,正如他所说,“心身结合”概念的心理基础是感性的、情绪的、意欲的,而不是抽象思辨的,抽象思辨不能用于“心身结合”的题目上。笛卡尔也不得不 承认,对于将这些概念区分开来的工作,心灵并不是总能胜任的。

身心结合的概念的提出是笛卡尔身心体系的进步,但是他摆脱不了历史时代环境 给他带来的机械性思维的局限性。现代哲学家依然不断尝试着寻找物理性和化学性反应对意识的影响,但是不管现在科学怎么发展,这里总是存在一个“解释的空 白”(explanatory gap)。如果借用这个术语,那么可以说,笛卡尔也遇到了这个“空白”。而不同在于,当代哲学家千方百计试图填补这个“空白”,而笛卡尔的二元论则赋予这 个“空白” 以某种“合法性”。他认为,虽然与心身结合有关的感觉等活动需要从肉体方面来解释,但“纯理智”则不需要,因为它是独立于肉体而活动的,任何肉体方面的解 释都对它无效。正因此,他主张将与肉体(包括大脑)有关的心灵活动称作“灵魂”(soul),将与肉体无关的心灵活动称作“精神”(spirit),以示 两者的区别。然而,与肉体有关和与肉体无关的区别是不清晰的,换句话说,他是怎么判断哪种心灵活动是与肉体有关?哪种是与肉体无关的呢?

版权所有 张陶
2008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