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巨贪被“双开”再敲反腐警钟
日前,中共中央纪委对吉林省原副省长,吉林银行原党委书记、董事长田学仁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检查。经查,田学仁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巨额钱物;收受礼金。田学仁的上述行为已构成严重违纪,其中有的问题已涉嫌犯罪。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有关规定,经中央纪委审议并报中共中央批准,决定给予田学仁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2012年7月7日人民网—《人民日报》)
真是难以想象,一个受党培养和教育多年,已位居省部级领导干部的省政府要员,原本应该党性最强、立场最坚、洁身自好,应该是党之精英、国之栋梁、干部之表率。但却因为严重违纪违法而被“双开”,其涉嫌犯罪问题还将被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如此“巨贪”被绳之以法,确实大快人心。在圆满完成省级党委换届、全党全国喜迎十八大即将召开的特殊时期,田学仁的落马再次敲响反腐警钟。
胡锦涛总书记在党的十七大报告中指出:中国共产党的性质和宗旨,决定了党同各种消极腐败现象是水火不相容的。坚决惩治和有效预防腐败,关系人心向背和党的生死存亡,是党必须始终抓好的重大政治任务。要求全党同志一定要充分认识反腐败斗争的长期性、复杂性、艰巨性,把反腐倡廉建设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旗帜鲜明地反对腐败。温家宝总理在国务院第五次廉政工作会议上强调,执政党的最大危险就是腐败。这个问题解决不好,政权的性质就可能改变,就会“人亡政息”。近年来,中央坚决反对、严厉惩治腐败分子的决心一刻也没有动摇、力度一刻也没有减弱。不论干部大小、职位高低,只要违纪违法,一经查处,一律严惩,绝不姑息,绝不手软。在党的十八大即将召开之际,更加需要纯洁党员干部队伍,也更不容许党内一切腐败分子。田学仁虽然位高权重,但因为其严重违纪违法,一样严肃处理、严厉惩治,充分彰显了中央反腐败的信心和决心,也是对一切腐败分子的严正告诫和通牒。
官员不论大小,都有着一定的权力。而权力向来是把双刃剑,一旦失去监督,极易沦为以权谋私、权钱交易的工具。因此,对领导干部手中公权力的监督之弦丝毫也不能放松。但是,令人遗憾的是,在现行的政治体制下,很多官员,尤其是手握重权的“一把手”官员,权力太集中,权势范围太大,权力的影响力和延展性也太可怕。一人说了算,在很大程度上,使得权力监督起来很难。更不用说,既是副省长,同时又身兼银行党委书记、董事长的田学仁的势力范围会有多大,其可以违法犯罪的“职务之便”又有多少。正是在权力不受约束、不受监督的情况下,很多贪官滥用职权越来越方便,以权谋私的胆子也就越来越大,一而再、再而三地思想出轨、权力失范也便有了“可乘之机”。 纵观许多腐败案件的发生,都与对权力制约和监督不够有关。必须将党员领导干部的权力关在“牢笼里”,让党员领导干部行使权力开始,监督也就开始;权力到达哪里,监督就到哪里。宁可在严格监督、严肃纪律上让一些干部一时不理解、不高兴,也不能让老百姓不满意、不高兴。
做人要有人品,做官要有官德。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是我党选拔任用干部的基本原则。一个干部,能力不一定要很高,但必须品德高尚、党性坚强。众多腐败案例表明,很多贪官都是从德上出了问题开始的。干部的德,涉及的内容和范围很广泛,但归结到一点,干部的官德首在遵纪守法讲原则。也就是说,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的心中要有是非观、原则性,要带头做遵纪守法的模范,凡是党纪条规、国家法律所不允许的事情,坚决不能做,凡是违背党性原则的行为坚决不能发生。必须能够把大局利益看得高于一切,在面对私人情感纷扰、功名利禄诱惑、大风大浪考验的时候,能够守得住本分、管得住欲望,不越轨、不越权、不越位。田学仁等贪官之所以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钱物、礼金,说到底,还是其原则性不强,不能做到“用权讲官德,交往讲原则,做事讲良心”。其实,只要信仰坚定,行事果决,讲原则一点儿都不难。关键是要常抓党性锻炼不放松,不断筑牢思想道德防线,筑牢法纪防线,严格遵从政策法规和规章制度办事,严于律己、宽以待人,立党为公、勤政为民。要顾大局、识大体,不怕牺牲个人利益,敢于同一切不正之风和违法乱纪行为作斗争,并用坚持原则的底气教育和引导其他人。切忌不分良莠,不讲原则,失控失度。
坚决反对腐败、严厉惩治腐败,是民心所向、民意所指。对一切腐败分子的“零容忍”,就是对人民群众的最大负责,对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最高保护。我们有理由相信,有党中央的坚强领导和坚定决心,有全党上下的同心协力、共反腐败,一定能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实际成效取信于民,营造出风清气正的政治和社会环境,从而以各项事业的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
(倪洋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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