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观察:中国碳金融体系建构问题研究


  摘要:在低碳经济浪潮的推动下碳金融市场迅速崛起。自2005年《京都议定书》正式生效以来,碳金融市场快速发展,交易平台和交易工具日趋多元化,交易规模逐年成倍增长,激励中国积极发展碳金融市场,进行碳金融创新。中国发展碳金融机遇与挑战并存。本文分析了在当前国际形势下中国发展碳金融的背景和必要性,并提出构建碳金融体系的相关对策。

  关键词:碳金融,碳金融体系

  工业革命之后,由于工业化生产和人口激增,人类向大气中排放的二氧化碳等温室气体逐年增多,温室效应和全球气候变暖现象越来越严重。因此碳排放问题成为是各国普遍关注的环境问题。各国由于经济发展水平不同,碳排放量有很大差异。总的说来,以英国、美国为代表的发达国家工业化水平高,二氧化碳排放量远超发展中国家。随着一系列国际气候变化政策的出台,特别是《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和《京都议定书》的签订,碳排放量受到限制。碳排放量超标国家不得不在全球范围内寻求碳排放权,于是碳交易逐渐发展起来。任何经济活动都离不开资金的融通,碳交易也是如此。在低碳经济和碳交易背景下,碳金融就应运而生。

  一、碳金融的内涵

  简单的说,碳金融是关于碳交易活动的资金融通,是服务于限制温室气体排放的金融活动,与低碳经济相适应。又称“碳融资”或“碳物质的买卖”。碳金融的市场交易机制主要是基于碳交易配额的交易和基于项目的交易两种,从中国目前的情况来看,中国主要是基于碳交易配额的交易。

  发展中国家现在还没有受到国际社会关于具体的碳减排量的限制和规定的碳减排义务。但是,国际社会要求发展中国家控制温室气体排放的呼声越来越高,发展中国家的压力越来越大。中国是世界上最大的发展中国家,也是一个负责任的大国。中国一直关注全球变暖和二氧化碳排放问题。在2009年哥本哈根会议上,中国政府承诺延缓二氧化碳的排放,到2020年中国单位国内生产总值(GDP)二氧化碳排放比2005年下降40%-45%。这不仅意味着中国将控制二氧化碳的排放,而且意味着中国可以提供相当数量的碳排放权交易,中国市场有望成为碳排放权交易的主要市场。

  在低碳浪潮下,低碳经济逐渐成为一种新的生产力形态,需要金融的大力支持。在此背景下,碳金融成为金融业的一个热门话题。当今社会是一个速度制胜的社会,谁能把握时间、掌握速度,谁就能拥有主动权。中国要抓住机遇,积极发展碳金融业务,争取主动权。

  二、中国构建碳金融体系的背景分析

  任何市场的发展都离不开大环境的推动,碳金融市场也是如此。作为新兴的金融市场,碳交易市场在近几年发展迅猛,主要表现为全球碳交易量和碳交易额的迅速增加。(1)据世界银行统计,2005年全球碳交易额为108.64亿美元,2006年达到312.35亿美元,翻了将近三番;2007年为630.07亿美元,又比2006年翻了一番;2008年为1263.45亿美元,年均增长率高达126.6%。全球碳交易量2005年为7.1亿吨,到2008年上升到48.1亿吨,年均增长率达到89.2%。联合国和世界银行预测,到2012年全球碳交易市场容量将达到1900亿美元,有望超过石油市场,成为世界第一大交易市场,而碳排放额度也将取代石油成为世界第一大商品。

  全球碳交易市场提供了为各国极大的交易空间和市场机会,但是从中国目前的碳交易情况来看,形势却不容乐观。

  当前中国的碳金融业务还局限于绿色信贷业务,而且绿色信贷业务在在银行信贷总规模中的比重仍然比较小。这与中国拥有的碳资源状况很不相称。中国是世界上最大的碳资源供给国,很多发达国家都想与中国进行碳交易,但是中国国内碳金融建设非常滞后,甚至不及很多其他发展中国家,这就影响到了国内外碳金融的合作与交流。中国的碳金融交易主要集中于具体项目(CDM)上,规模小、种类少、层次低、缺乏有效管理和规范指导,类似于“农贸市场”。根据商业银行统计年报,近几年银行对低碳经济的信贷支持虽然增长了60%-70%,但是信贷支持总额仅为1000亿元,占总信贷额的比重可以说是微乎其微。以兴业银行为例,2008年兴业银行承诺采用“赤道原则”,成为我国首家赤道银行。但其在“赤道原则”范围内开展的业务却很少,而且也仅限于绿色信贷方面。

  根据我国公开的项目信息统计,截止到20102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批准的CDM项目总计2411(中国清洁发展机制网),涉及水电、风电、生物质发电、垃圾焚烧发电、余热利用、焦炉煤气发电、炼焦余热发电、燃料替换、甲烷回收利用、分解温室气体、再造林等诸多项目。但总的说来,我国的碳交易制度仍不健全、碳交易场所仍不规范,碳交易平台仍不成熟,碳证券、碳期货、碳基金等各种碳金融衍生品缺乏金融创新。随着我国节能减排政策、环保政策的出台和落实,碳减排需求也在日益扩大,越来越多企业认识到碳排放权的经济价值。有人将碳金融和碳交易比作人的两条腿,两条腿只有相互匹配才能走的稳健。碳金融和碳交易也是如此。没有碳交易就没有碳金融,没有碳金融,碳交易也将失去支撑。国外碳金融市场已经相对成熟,中国碳金融市场却刚刚起步,有很大的发展空间。这给中国开展碳金融业务提供了前所未有的机遇和挑战。

  三、中国构建碳金融体系的必要性分析

  根据前面的分析可以看出,中国现在的碳金融交易市场出现一种自相矛盾的局面。一方面,中国可以提供巨大的碳减排额。据估计,中国每年可提供1.5亿-2.25亿吨二氧化碳核定减排额度,折换成美元的话,这意味着每年高达22.5亿美元的碳减排交易额。这是怎样一个概念呢,我们可以将之与美国芝加哥气候交易所碳交易的情况比较一下。2003年芝加哥气候交易所开始在美国推出碳交易,2004年交易量仅220万吨,2008年交易量达到1.1亿吨,5年内交易量增加了50倍。而中国拥有至少1.5亿吨的二氧化碳核定减排额度,供给充足。另一方面,中国碳减排市场刚刚起步,发展很缓慢,主要表现为碳金融发展很不充分。中国是世界上最大的也是最具发展潜力的碳减排市场,是世界上最大的CDM项目供应方。面临强大的市场需求,中国需要迅速行动,出台政策、引导舆论、加强碳金融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市场条件,满足市场发展需要。

  ()从碳金融的需求方角度来看

  据世界银行报告显示,欧洲国家已连续三年成为CDMJI市场的主要购买者,购买份额超过了80%,以2008年为例(2)2008年受美国次贷危机影响,世界经济不景气,市场低迷,欧洲国家仍然大量购买原始核证减排量。这样做一方面是未雨绸缪,满足今后对碳减排量的需要,另一方面是从这种市场交易中可以获得经济利益,2009年歌本哈根气候大会上,欧盟承诺2012年以后将采取更高的减排标准。同时,美国虽然一直拒绝批准京都议定书,但在气候环境变化和国际社会压力下,美国也在考虑制定全面的气候政策,减少温室气体排放。根据目前的《清洁能源和安全议案》(Waxman-Markey Draft Bill)的设想,美国在2020年的目标排放水平为1990年排放量的96%,相当于削减4%2030年的目标排放水平为1990年排放量的68%,相当于削减32%2050年的目标排放水平为1990年排放量的20%,相当与削减80%,并以此为基础设定排放配额,加以分配和交易。届时,全球碳金融市场将有更大的需求。

这将共同为发展中国家的碳供应提供机会。正如Karan Capoor(2009)所说:“这是一个千载难逢的机遇,促使国际社会在如何减缓气候变化促进可持续发展方面形成新的思路。”Karan Capoor指出2010-2020年全球每年对C02的需求将达到5.6亿吨,远超过去对C02需求最高的一年的0.8亿吨。清洁发展机制执行理事会目前正在努力提高项目审批效率,建立一个公开透明、运转良好、规则简化的监管体系(Philippe.Ambrosi,2009)。世界银行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副总裁Kathy Sierra说:“应对气候危机,一个深入的、全球性的碳市场对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都有重大好处。”

 ()从碳金融供给方的角度来看

  发展中同家,特别是中国成为最主要的卖家。2002-2008年间,中国对CDM的供应占全球市场份额的66%左右。2008年在原始CDM市场中国提供的市场份额更是达到了84%(3)20093月,中国CDM项目增加到1730个,比20081月增加了800个,其中大部分是风能和核能项目,超临界燃煤等少数项目也开始出现。目前,全球CDM项目已经超过4500个,涉及80多个国家,而且随着撒哈拉以南国家的加入,CDM项目数量与日俱增。CDM为发展中国家企业带来了新的市场机会,有利于活跃市场,促进经济发展,有利于减缓气候变化,保护环境。

  通过供需双方的对比可以看出全球市场对于碳金融交易拥有巨大的市场需求,碳交易量每年都在攀升,而中国又是碳交易市场的最大供应者,占据了五分之四的市场份额,被许多同家看作是最具潜力的碳减排市场。因此,随着世界各国对清洁发展机制的重视,依托CDM的“碳金融”业务在中国会有非常广阔的发展空间和巨大商机。在发展碳金融的过程中,中国应争取碳交易的定价权和主动权,融入世界经济发展潮流,不断进行金融创新。因此开展碳金融业务显得必要而迫切。

  四、中国科学构建碳金融体系的途径

  ()制定碳金融发展战略

  碳金融发展战略与是国家发展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两者之间是整体与部分的关系,不可分割。构建碳金融体系涉及到证券、银行、税收、法律、信贷等很多行业,需要监管部门、金融部门、司法部门的通力合作。相关部门要提供配套服务,把构建碳金融体系当做一项系统工程、一个国家发展战略来做。因此,国家有必要制定一个碳金融的政策框架体系,为碳金融的发展提供战略支持。这个框架体系要形成一种激励机制,吸引企业积极参与到碳金融的发展中来,调动企业加入CDM项目的积极性,形成良好的投融资机制,为碳金融发展提供良好的外部环境和政策支持,推进碳金融的深化。

  ()构建多层次的碳金融市场体系

  所谓多层次指的是碳金融交易主体多元化和碳金融交易工具的多样化。中国碳金融市场刚刚起步,发展缓慢且没有经验,应该积极借鉴吸收国际先进经验,构建有中国特色的多层次的碳金融市场体系。中国在应积极引进碳交易机制,探索碳交易制度,在碳金融项目融资、风险投资和私募资金多元化的方式,加大碳期货、碳金融衍生产品交易市场建设等方面大有可为。多层次碳金融市场体系的构建离不开金融机构的参与。金融机构特别是中国银行业要积极进行碳金融业务模式的创新,支持节能减排和清洁能源项目的实施,抓住机遇,将发展碳金融纳入其宗旨和目标体系中,通过市场化和商业化模式运作开拓碳金融市场,为我国碳金融市场的发展做出应有贡献。金融机构要不断扩大碳金融市场规模,丰富碳金融产品种类,拓展碳金融参与主体,致力于构建有中国特色的多层次的碳金融市场体系。

  ()加强碳金融交易市场基础设施建设

  我国碳金融资源丰富、市场巨大,但是碳金融交易了具种类少,碳交易制度、碳金融制度和碳金融平台不成熟。加强碳金融交易市场基础设施建设是构建碳金融体系的必由之路。

  首先要构建碳金融交易平台,统一交易市场。应构建国际性的交易平台,比如环境交易所、能源交易所等,为碳交易的双方搭建一个沟通的桥梁。碳交易平台不只是方便国家之间的碳交易,而且有利于中国在国际碳金融交易中争取主动权和定价权。

  其次,加强碳金融交易丁具的创新。中国要借鉴国际经验,着手设立中国CDM基金,要加快开发支持碳金融发展的各类衍生工具,尝试开发碳期货、碳基金、碳掉期交易、碳证券等各种碳金融衍生产品。

  ()完善碳金融的监管和风险防范体系

  新鲜事物的出现和发展有很大的不确定性,需要严格监管以保证其方向的正确性。碳金融是一个新鲜事物,在其发展过程中不能放任自流,要以法律、法规为准绳,加强和完善碳金融监管。目前我国关于碳金融的法律、法规基本还是空白,不能有效保护碳金融参与主体的合法权利、明确其义务、规范其行为,缺乏有效的保护和激励机制,不利于调动市场参与者的积极性。因此中国政府应当加强监管,制定和完善碳金融方面的法律、法规,保障碳金融市场的规范化运营。另外,市场经济是自发运行的,存在一定的风险,因此,金融机构要针对碳金融业务建立风险防范体系,把风险控制在合理范围内。

  ()加强与世界各国的国际合作

保护环境,促进经济、社会和环境的科学、可持续发展是世界各国的共同责任,发展低碳经济,构建碳金融体系需要加强国际合作。各国应共同遵守《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和《京都议定书》,加强低碳金融领域的监管与合作,通过国际协商和谈判来解决争端,适时制定新的碳减排协议,共同为碳金融体系的构建贡献力量。

参考文献:

[1]邹亚生.低碳经济背景下我国的碳金融发展之路[J].中国金融.2010(4)

[2]徐建凤.中国银行业试水碳金融绿色信贷呼唤政策支持[J].能源.2009(5)

 

[3]苑德军.发展碳金融对我国经济转型意义重大[J].上海证券报.2009-10-19

[4]中国碳金融市场发展前景分析[IEB/OL].中研网.2009-7-29

[5]王元龙.把碳金融培养成中国金融业新增长点[IEB/OL].搜狐财经.2009-12-30

 

[6]阎庆民.构建以碳金融为标志的绿色金融服务体系[IEB/OL].新浪财经.2010-2-22

(作者:刘庆 刘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