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承诺竞争行业独家经营 就业压力只增不减
据悉,两年前安徽枞阳籍几名企业家投资数千万元成立一家新型材料公司,正当加紧建设之际,却因为县政府办公室与另一企业签订招商承诺函——“10年内不批准新上同类项目”,于
是县政府以此承诺在先为由,拒绝为该公司立项备案。恰恰是政府伸向市场的那只手,给了公信力重重一拳。正如新公司的总经理所言:怎么也想不通,改革开放30多年了,居然还有地方对
竞争性行业进行市场准入限制?
众所周知,企业签订招商承诺函,不仅仅带来的是无限商机以及巨大的经济效益,并且能够最大程度上直接的增加就业率,减轻就业压力,缓解就业严峻形势。一个企业的发展离不开人才的
支持,但该县政府的行为无疑是拒绝商机和就业率的提高,这是对就业者的挑战还是言出必行的真挚行为?
就此我们向该县副县长求证,副县长表示:“我们必须执行上届政府的承诺与决定。因为首先考虑政府的公信力,其次考虑它合不合法,政府不能自己否定自己。”这显然不是这位官员的个
人理解,因为当那家先成立的企业依据承诺函向县政府投诉时,县上领导也是这样答复的:承诺继续有效,否则政府的公信力何在?
该副县长的回答使我们我们不得不怀疑,对于这样毫无疑义的竞争性行业,反垄断法明确指出,行政机关不得滥用行政权力,制定含有排除、限制竞争内容的规定。法律面前,安徽枞阳
县政府错了,这一点他们自己知道,甚至也承认。但面对“讨说法”的企业和发出质疑的舆论,县政府试图祭出“公信力”的说法以脱身。这是错上加错。枞阳县的官员显然对新形势相当敏
感,知道“公信力”的分量,于是一口咬定:我们这是出于维护政府公信力的考虑。僭越法律的行政承诺,当然是无效的,如今却硬要拉上公信力做挡箭牌!
我们现在完全可以理解先成立那家企业的尴尬,当初县政府的“承诺”一定是促成其决定投资的重要砝码。但这家企业是否需要反思:认可这样没有得到行政许可,且以公函名义出具而
非公开文件的所谓“承诺”,这是不是一种“共谋”行为?正是这种“共谋”,从一开始就绑架了公信力,也从一开始就拒绝就业率的提升,拒绝就业者能大量就业的机会。再说到政府,一
味对其批评不难,但基层政府也确实有自己的苦衷。招商引资,难;发展地方经济,不易;政绩和GDP的压力怎么办?就业严峻形势如何得到改善?就业压力怎么缓解?短视的行为注定是饮鸩
止渴,脱离苦海的根本法门在于“少去掺和”。首先,必须确立法治意识,行政不可僭越法律。其次,必须确立边界意识——市场的归市场,社会的归社会,政府的方可归政府。不该伸的手
,政府就别去伸;该出手、该出面的地方,尤其是紧抓商机从而实现人力资源的合理配置上。
做到了这些,基层政府不但提高了公信力,而且实现了缓解就业严峻形势和政绩、GDP的压力的双赢局面。
竞争行业政府承诺独家经营 死不肯认错
评论
15 view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