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承诺有很多的名言。其中,“一诺千金”、“一言九鼎”、“一言既出,驷马难追”,指出了承诺的份量,道出了诚信的重要。诚实每信是上市公司立业之基,承诺更是一诺千金。
在监管部门强制分红的督促下,8月以来,部分上市公司纷纷发布了《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以公开承诺的方式将未来派发现金股利的原则和计划向投资者披露。比如:群兴玩具发布了《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中承诺公司利润分配形式可以采取现金、股票或者现金股票相结合等方式,并积极推行以现金方式分配股利。而在分配时间间隔上,规定在当年盈利的条件下,公司每年度至少分红一次,董事会可以根据公司的经营状况提议公司进行中期分红。又比如:广陆数测也公告称“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应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20%”。
今年下半年两市有数百家上市公司新制定发布了“回报规划”。大多数公司在规划中,明确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应不低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10%,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一时间“铁公鸡”要下蛋了?
原因何在:一方面,市场上形成了一个鼓励分红的舆论氛围,公布分红承诺是监管层的要求,有能力分红却不分红的公司将很没面子;另一方面,上市公司和大股东也希望通过分红来体现公司的价值。更重要的是现金分红与再融资直接挂上了钩,有钱不分者,再融资就可能打水漂。
应该说上市公司有了分红的承诺,这是很大的进步。尽管8日27日,深交所发文指出,这些承诺具有法律上的约束力,股民可以对上市公司进行监督;而一些现金分红比例较高的公司尤其值得股民关注。但笔者也心存疑惑,因为上市公司承诺后爽约的事层出不穷。股改的时候如此,重组的时候如此,甚至股权激励80%的遭遇爽约。比如:ST传媒曾披露,湖南国投委托湖南信托以8元/股、总价款6.38亿元获得公司25.58%股权,成为其第一大股东。股价也飞涨起来,后来,在12个月内实施资产重组的计划到期之际,ST传媒一纸公告,由于条件尚不成熟,不在实施重大资产重组。新任控股股东一年前的重组承诺至此彻底爽约。这对翘首企盼重组的投资者来说无疑当头泼了一瓢冷水,股价也被打回原地。又比如:太工天成第一大股东、实际控制人山西省煤炭运销集团不履行资产重组的注资承诺后遭到投资者起诉而诉败,这些都让看到投资者对上市公司的承诺打上问号。
人无信不立,公众公司更应如此。正如泰戈尔所说的:“信用的坠地,就如打碎的镜子再不能重圆。”但愿上市公司的分红承诺不要再成为一张废纸。
别把分红承诺再当儿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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