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咬文嚼字】
“不忘
▲廖进中
昨天,我发了一帖《“9.18”前说“家兄”》,最后一段中,有这样的一些话:其实明天的“9.18”是大不同于“7月7”的!有人常说“纪念
今天,有个叫eric622的“爱国”网友就此发了篇《九一八该不该被纪念——评廖进中言论》的帖子,把我那关于“纪念”的说法上升到“卖国言论”,并且据此责问版主:为什么不利用手中的权力封杀我“卖国”,支持他(她)“爱国”?
下面,我用三句“咬文嚼字”式的话回答他(她)的质问:
其一是:“纪念”,是褒义词,它的基本词义是“怀念”、“思念”。我的这种理解是否准确?请各位朋友们去“百度”一下,也可以自己“推敲”一下。
其二是:“9.18”日本人越过边界,侵入中国本土的日子,是“国耻日”,值得“怀念”、“思念”吗?这就是我那“失地丧国之日,岂可‘纪念’?”一语的缘由。
其三是:“纪念”不是“记住”!“9.18”只是一个应该“记住”的日子!一个中国人“不要忘记“的日子!所以,我从昨天起,就开始发“不忘
那我为什么赞成说“纪念7.7事变”?因为“7.7”这一天,掀开了中华全民族抗日的序幕!与“9.18”是截然相反的两回事。
写到这里,我突然感觉到:这些天来,我好像是与“洋人”在争论,我好像是与“洋人”在争辩。为什么?您去看看他们的名字,有几个是“中文”的,有几个是“中国”的,我真不知道他们“爱”的到底是什么国?所以,才有了本帖的题目!
当然,这是玩笑话,哈哈,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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