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手办案,彰显新疆治污大力度
针对环保部门执法难、对污染企业处罚轻很难斩断违法排污这一现状。近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环保厅、监察厅联合下发《关于环保部门和监察机关在查处环境保护违法违纪案件中加强协作配合的通知》,联手办案,对环保案件既要严查又要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进一步加大环保违法违纪案件查处力度。(见
新疆正处在大发展大开发的重要转型期,经济发展需要环保为基础,各族人们生活需要健康和谐环保,实现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需要一个健康的环境。新疆环保厅、监察厅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对环保案件既要严查又要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的联手办案,对于今天的新疆有着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众所周知,新疆乌市的空气质量在全国中大城市中排名缕缕靠后,这其中有地理环境的特殊原因,也不得不说有治理力度不够的因素。其实新疆在治理环境问题上从未停止步伐。从环保部支持投入环保资金达7亿元,到修订通过《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环境保护条例》;从新疆环保厅批评一些县市环保不作为,到自治区环保厅、监察厅联合下文,新疆污染环境将追究领导责任,不可谓治理环保力度不大。但是,环境污染治理仍然难遂人愿。今天,新疆环保、监察厅发出对环保案件既要严查又要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联手办案通知,再次打出治污环保重拳,彰显新疆治污的大力度。
在过去的环境治理当中,尽管新疆环保也曾频频出重拳打击污染部门,对环境污染案件严惩不贷,一批环保违规企业被公开曝光,但强调的追究的是对整个部门,针对环境违法事实进行处罚、追究,因而,形成了“人人都有责任,人人都没责任”的局面。对环境污染起不到应有的治理作用,对环境污染案件的责任人束手无策,如此一来,即使查处了环保案件,也不能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因此,就不能让排污企业从根本上重视环保,将污染减排落到实处。今天,环保与监察机关联手办案,不但让我们期待重治之效,而且一定能引起相关责任人,首先在思想上不忘环保之责;其次在日常工作中不忘以身作责;再则在治理环境污染中不敢掉以轻心。有了环保与监管部门的联手办案,对环保案件既严查又要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无疑是给环保治理上了双重保险。
地球是我们赖以生存的家园,如果家园被污染了,我们不仅无从健康生活,那么经济、建设、发展,也无从谈起。新疆一而再,再而三的出重拳治理环保,就是深刻地认识到了治理环境污染对新疆的经济建设,人们的生活的重要性。为此,我们衷心期待环保与监管部门的联手办案,再创新疆治污新佳绩。
二〇一二年九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