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识空间与有效品牌


有效品牌

 
 
 
 
  如果说,市场的核心是人,那么,品牌的核心就是人的大脑;如果说品牌与人之间存在着某种自然或必然的联系,那么这个联系点就是由人的大脑构成的心理场,品牌学称其为品牌意识空间。
  人们在长期的日常生活和社会活动与实践中建构了自己的意识空间,建构了自己的心智、文化、人格、期望和自我。这些建构而成的意识空间在“历来如此,就是对的”的作用下被固化为意识化,意识化塑造了观念,或观念由此产生。也可以认为意识化即观念,观念即意识化。人们的意识化或观念一旦建构而成它就具有连续性、稳定性和长期性。由于意识化或观念所具有的稳定性、连续性和长期性的特点,从而对人的兴趣、态度、行为的影响也是稳定的、连续的、长期的。所以,品牌的塑造与建设要注意与人的意识空间的匹配、适应、结合与联结。
  品牌与意识空间
  品牌意识空间是人的心理机能对品牌的自然反应,当然这种反应可能是积极的,也可能是消极的。人的品牌意识空间反应过程表现为,人们根据他们所持有和已建构的心智、文化、人格、期望、自我对品牌产生思维的发散、延伸、释义和联结。也可以认为人们根据自己所持有和建构的心智、文化、人格、期望和自我,对品牌主张与品牌表现产生的思维的发散、延伸、释义和联结。
  一个优秀的品牌最基本的特征要具备亲切感,要给人以亲切感。有亲切感的品牌才能产生亲和力、渗透力与融合力。亲和力、渗透力与融合力是品牌力的基础。亲和力、渗透力与融合力的基础是什么呢?亲和力、渗透力与融合力的基础源自于品牌理念与人们意识空间中所持有的心智、文化、人格、期望和自我的联结。
  我们可根据意识空间活动的特点把它划分为三个活动区域,即,肯定意识活动区域、否定意识活动区域、介于肯定与否定意识活动区域之间的称其为不作为意识区域。
  肯定意识活动区域即价值意识产生区域。它是有关利誉的、期望的、审美的、风俗文化的等能给人带来价值体验与价值感受的,能与人的情感相联系或联结的活动区域。
  否定意识活动区域,即有悖于肯定意识活动区域,不利于价值意识产生的容易给人的意识活动与情感造成困扰与不适的意识区域。
  不作为意识区域,即在肯定与否定意识活动之间,存在着大量的与己无关的,对己没有实际意义的惹不起肯定和否定意识关注的盲若意识区域。
  人类所面对的是个大千世界,而人的意识载荷却是有限的,在意识这个空间中,人只对其能意识到的价值部分,即肯定意识在情绪上产生活力、活跃、兴奋、兴趣、愉悦等含有情感成分的心理状态时体验才会产生。这种体验亦称价值体验。也就是说当人与一个品牌交互后,如果这个人能不同程度的在心理上产生活力、活跃、兴奋、兴趣、愉悦等心理状态时,那么,这个人就等于产生了品牌体验。品牌体验对于品牌而言是重要的,品牌体验是区别品牌与品名的分水岭,因为人们要的不仅是品牌,更要的是品牌体验。
  那么,人们对品牌要体验什么,体验的根据是什么,或者说人们根据什么来体验品牌,认识这一点对于品牌人和建立有效品牌是重要的。
 
 
  人们要体验的和体验的根据是人们在日常生活和与社会的交互中已经持有和建构了的心智、文化、人格、期望和自我。人们就是根据他们所持有和建构的心智、文化、人格、期望和自我去理解、认识和解释他所面对的事物、人生和社会。
  品牌体验源于品牌价值意识,品牌价值意识产生于品牌意识空间,所以品牌意识空间准确的说意识空间中肯定意识活动区域,是品牌体验的策源地,是能发挥品牌与人产生自然或必然联系的重要因素和节点。
  品牌意识空间之所以能起到品牌体验策源地的作用,品牌意识空间之所以能发挥与人与品牌的某种自然或必然的联系作用,因为人的意识空间是由能直接的、敏感的、快速的提供给人感知觉的心智、文化、人格、期望、自我所组成的。而人的价值主张与价值体验又与人的心智、文化、人格、期望、自我密切相关或直接联系着。又因为意识空间即具有存储、收藏、体认、辨识、提取、选择等肯定功能,又具有过滤、规避、抵制等否定功能。在这些功能的作用下意识空间起到了信息加工厂的作用。通过意识空间对信息的加工处理,把一些有价值有意义的东西以记忆的形式储存收藏起来,这些被储存与收藏起来的东西慢慢沉淀、积累、建构成了人的心智、文化、人格、期望和自我。这些人们所持有和建构的心智、文化、人格、期望和自我逐渐成为了人的价值体验的参数和基础。当人在与现实生活或社会交互时,一但某种事物与人的心智、文化、人格、期望、自我相通相融和共鸣时,人的肯定意识区域就会被激活,就会产生活力、活跃、兴奋、兴趣、愉悦等心理状态。这种状态转化成人心理和精神上所谓的“令人心动”的快适或快感,才是真正的心理体验。这个过程就是价值意识与心理体验的过程,也是品牌意识和品牌体验的过程。
  我们知道市场营销的精髓就是对满足需要的研究,而这个需要不仅是物质和功能的需要。我们买商品是为了生活,而买品牌却不一定是为了生活,这与“吃饭是为了活着,而活着不是为了吃饭”同理。这背后的道理是人不仅有生理与功能需要还有心理和精神需要,在这个人们丰衣足食和高度竞争的市场环境下人们对心理和精神的需要更为甚之。
  心理需要和精神生活是通过增强和满足人的心理体验、充实精神生活和精神世界的感受来实现的。品牌作为市场营销的手段和工具恰恰可以提供或满足人心理体验和充实人的精神世界。所以,品牌是用来与心灵对话和沟通的,是一件为心理和精神世界提供服务的精神产品。品牌是如何产生这个作用的呢?品牌是通过用品牌信息去与构成品牌意识空间的心智、文化、人格、期望、和自我相联系、相联结。如果这种联系和联结是成功的,那么就能通过这个方式使人产生心理和精神需要,人们这种心理和精神需要一但产生品牌也就产生了。品牌就应循着通过开启心智,并使品牌核心价值或价值主张形成品牌精神与品牌力来与人们持有和建构的文化、人格、期望、自我相联系与联结,才能实现人们对品牌的理解、感知、想象、联想、顿悟等心理体验,或使人产生活力、活跃、兴奋、兴趣、愉悦等心理状态。
  因为人与品牌的接触和关系是以神交的方式进行和实现的。所以要实现这种神交的关系,首先就应让品牌产生传神的效果。而心智、文化、人格、期望和自我是构成品牌意识空间的基本成分,是最具传神能力的,所以它们是人们产生品牌体验不可或缺的重要依据和来源。,如果品牌信息脱离了人们所持有和建构的心智、文化、人格、期望、自我,或与这些东西不符,品牌就会产生沟通障碍,就难以收获应有的品牌效应。因为心智、文化、人格、期望、自我是人们对品牌产生价值意识和价值体验的心理机理。所以、关注品牌首先要着眼于品牌意识空间,着眼于具有传神功能的,能带给人感知觉的心智、文化、人格、期望和自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