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总会计师汪康表示,房产税这几年在上海、重庆试点情况良好,也取得了一定的经验,下一步房产税要积极地扩大试点,但汪康未明确试点扩容的城市及具体时间表。房产税关系到千家万户,关系到民生问题,关系到每一个人的经济利益问题。税种将来还要进行一定的、更大范围的讨论,有必要的时候还要经过全国人大来讨论,所以我们今年扩大到什么程度,在什么地方扩大试点还在研究中。国务院总理温家宝2013年1月15日在财政部调研时强调,在谈到优化税制时,温家宝说,近期要切实抓好“营改增”扩大试点和资源税改革工作。从中长期看,有两项重大的税制改革要认真研究。一项是改革房地产税收制度,逐步建立起覆盖住房交易、保有等环节的房地产税制,促进房地产市场持续健康发展;另一项是完善有利于调节收入分配的税收制度,增强财政在调节收入分配中的作用。
怎么看房产税收制度改革?住建部政策咨询专家、亚太城市房地产业协会会长谢逸枫直言不讳的指出,我从来不反对中国实施房产税收制度改革,但是政府不应该把房产税收制度改革沦为“杀贫济富”的工具,甚至在违反宪法与法律及法理及在不明确房产税开征目的等是否合理税种的情况下,盲目开征。另外一方面是不要把房产税作为稳定楼市打击炒房的核武器,否则,政府打错了如意算盘,解决房地产问题最关键步骤应从“住房保障制度”建立的方式入手,改革土地制度与完善税费分配制度及商品房预售制度等调整房地产项目资本金制度,构建房地产调控长效机制才是治本的所在,而不是靠房产税威慑市场的愚蠢手段。譬如目前的房产税已经包含地价,那么这块土地是否可以不再交城镇土地使用税,而在推进房产税改革的进程中,是否应该取消土地出让金呢?这始终是一个绕不过去的“纠结”。
在西方发达国家,房地产税的存在可以说是地方政府最大和最稳定的财政收入来源。目前英国住宅税是其最大的地方税种,在地方财政收入体系中的地位非常重要,比如在英格兰地区,住宅税在地方收入中占比已达45%左右;而美国房产税更高,约占地方收入的比重更达70%;加拿大、澳大利亚、新西兰等国家的财产税(主要是房产税)占地方税收的比重也比较高。一般而言,在西方地方政府所管辖的幼儿园、学校、公共图书馆、医院、公园、公共交通以及警察、消防部门和街区维护等方面的开支,都需要靠房地产税收入来维持。房产税是针对住房持有环节征收的税项,参考国外的标准,新加坡的税率是4%,美国的税率大约在2%—3%。不过,各国对于确定应纳税额的方法各不相同,不一定就是房产的市价。
温总理的讲话透露出什么重要信息?住建部政策咨询专家、亚太城市房地产业协会会长谢逸枫表示,温总理的讲话透露出房产税改革十二五期间很难执行,估计将会推迟到三年之后。一则房产税改革研究已经很长时间,但是依然没有研究好。二则财税部门的舆论准备和操作准备酝酿好几年,上海、重庆已开始房产征税的试点。在这种情况下,温总理现在还在谈中长期税制研究,显然是想向市场传达房地产税改革将要推迟的信号。
对于当前房产税改革停滞不前的现状,住建部政策咨询专家、亚太城市房地产业协会会长谢逸枫直言,房产税试点破冰至今已近两年,迟迟未有实质性进展原因主要是中央决策层内部意见不统一与房产税征收目的尚不明确及未涉及到存量房。另外一方面是房产税方案扩容的条件与全面开征技术及时机完全不具备,其他方面就是存在法律与法理存在障碍及个人住房联网系统的缺失。毫无疑问,今年房产税扩容方案很难开征。如果改革无法触核心问题根本难有实质性推进。虽然中央一二个政府部门正在积极推进房产税改革试点,但是根据各方信息透露,2013年房产税试点扩围将一直处于研究与讨论的旋涡之中,中央与地方的之间的博弈持续。
今年是否会推出房产税试点扩围?住建部政策咨询专家、亚太城市房地产业协会会长谢逸枫表示,目前根本分歧在于改革是否要触及存量房这一主要矛盾。如果不触及存量房那么改革推进难度将会大大降低,但改革难以达到预期效果,最终也只会流于形式。房产税试点要建立在中央明确改革的目标基础上推广,但对于存量房是否要纳入改革范围,涉及到更深层次的经济体制改革。无论是理顺体制,还是中央明确目的先从高端住宅征收再制定方案都需要时间来多方征求意见,基本可以初步判断今年房产税试点扩围属小概率事件。
此前,对于房产税也并非完全没有界定,例如,“调节收入分配”、“地方主体税种”等。住建部政策咨询专家、亚太城市房地产业协会会长谢逸枫认为,房产税很难成为地方主力税种,全国即使每年可以收到5000亿税收,但是与全国每年二、三万亿土地收入相比较,仅到四分之一。作为地方税税种,房产税在增加地方财政收入,改变地方政府对土地财政依赖的方面被寄予厚望。但沪渝两地试点的财政数据却显示,目前房产税收入尚不足两地财政收入的零头。根据重庆官方消息,2011年,重庆市地方财政收入超过2900亿元,而当年房产税收入约1亿元;上海市财政局数据则显示,2011年上海市地方财政收入3429.8亿元,其中房产税仅22.1亿元。
如何评价两地房产税?效果如何?住建部政策咨询专家、亚太城市房地产业协会会长谢逸枫表示,改革只迈出了第一步,两年期间试点范围仍然局限在上海和重庆两地。房产税这一国际普遍征收的税种何时能够跟上改革的步伐成为社会各界关注的焦点。就目前沪渝两地试点情况看,征收范围和额度在原本象征性征收的基础上再次提高征收标准,这意味着房产税试点更加趋向形式化。由于征收的范围和额度太小象征意义大于实际,改革并没有触及房产税的实质。从重庆上海试点房产税试点效果看,应该说试点效果是失败的,既没有遏制房价上涨的脚步,也没对房地产市场形成有效调控,也没有增加地方税源,更没有代替土地财政。
房产税是否可以起到降房价的效果?住建部政策咨询专家、亚太城市房地产业协会会长谢逸枫指出,房产税收的越多,房价上涨越高,房产税逼迫房价上涨已经成为铁证。譬如重庆应税标准提高,从6389元/平方米提高到12779元/平方米,意味着其他楼盘价格可以上涨到30%-40%以上。房产税绝对不是楼市最后的救命稻草,根本不能彻底解决中国楼市一系列问题,譬如住房、高房价、土地财政、供不应求、房价合理回归等问题。
住建部政策咨询专家、亚太城市房地产业协会会长谢逸枫指出,房产税开征的目的是‘降房价’太荒谬,试图指望扩容房产税降房彻底徒劳。一则中国高房价根子在供给的不足上,而房产税则推高房价,将成本转移到下一个购房者身上,收的板子却打在消费者的需求上。二则国家垄断城市住房土地供给,地方财政收入过度依赖土地出让收入,必然推高房地产价格。三是改变不了供应不足的局面。政府只有增加供给才是釜底抽薪之策,任何与增加有效供给方向和目标相悖的房地产政策出台都应该慎之又慎。房产税作为改革“劫富救贫”的工具绝对不可能解决房地产根本问题,即使向富人开征,也很难让房价下降与让贫穷人买得起商品房。
对于改革进展目前各方争论不一。2012年12月3日,财政部部长谢旭人再次提及研究逐步推开房产税的问题。一年以来财政部、住建部,以及国家税务总局等部门曾多次提及房产税试点的内容。自上海、重庆施行房产税试点以来,伴随着房产税的讨论始终不曾停止。财政部、社科院等机构再次释放关于推开房产税的声音。2012年12月3日,财政部部长谢旭人称,下一步税收制度改革的重点将包括对房地产交易环节征收的有关税种进行简并,并研究逐步在全国推开房产税。另外,2012年11月28 日社科院发布报告,建议对城镇居民家庭人均用房超过40平米部分征收房产税,并把新增商品房和现有存量房均纳入征税范围。
2012年12月25日,住建部上午表示,2013年将继续严格实施差别化住房信贷、税收政策和限购措施,坚决抑制投机投资性住房需求,支持合理自住和改善性需求。目前,正在积极研究扩大房产税试点,2013年将新开工建设600万套保障性住房,同时把保障房配套设施建设放在重要位置。住建部部长姜伟新表示,从2008年下半年到今年年底,5年来共开工建设超过3000万套保障性住房,完成竣工1700万套,其中今年竣工590万套。2013年将继续加大保障房建设,计划开工600万套,竣工400万套。同时强调,要把保障房的配套设施放在首位。岁末临近,各种“抢购”的消息开始在楼市中流传。对此住建部表示,2013年将继续严格实施差别化住房信贷、税收政策和限购措施,坚决抑制投机投资性住房需求,支持合理自住和改善性需求。同时,继续推进城镇个人住房信息系统建设。
2012年12月31日,重庆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宣布,自2013年1月1日起,高档住房应税价格已经开始执行新标准,应税价格起点从2012年的12152元/平方米提高为12779元/平方米,上涨幅度为5.16%.数据显示,重庆主城九区2012年新建商品住房成交建筑面积均价6389元/平方米。主城九区2011年与2012年新建商品住房建筑面积均价的2倍为2013年的起征点,即12779元/平方米。重庆市应税标准提高,但税率不变。根据与重庆同期试点的上海房产税试点办法,上海房产税实行差别化的比例税率,适用税率暂定为0.6%,但对应税住房每平方米市场交易价格低于上海市上年度新建商品住房平均销售价格2倍(含)的,税率可暂减为0.4%.根据上海市统计局公布的数据,上海2011年新建商品住宅平均销售价格为13448元/平方米。因此,2012年上海房产税的适用税率标准按是否高于26896元/平方米计算。
国务院总理温家宝2013年1月15日在财政部调研时强调,财政工作要更好地服务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和民生改善。上午9时许,温家宝来到财政部,看望预算司、农业司、办公厅、综合司等司局工作人员,与大家亲切交谈。随后,他又在会议室翻阅了记录国务院对财政工作重要部署的历史文件资料。温家宝说,十年来,财政在经济发展、结构调整、民生改善、改革开放等方面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他对广大财政工作人员多年来忠于职守、勤勤恳恳、严谨细致、默默无闻的工作表示感谢。温家宝在座谈时说,从一个国家的财政史能够看出经济的发展,看出社会的结构和公平正义。我们国家大、人口多、发展很不平衡。这五年是在应对国际金融危机中度过的,走过的路很不平坦。
我们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既为国民经济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政策支撑,也比较好地控制了财政风险;按照推动科学发展和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要求,坚持有保有压、区别对待,加大财政对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支持力度;大力保障和改善民生,在教育、医疗、就业、社保、保障性住房等方面办成了一批大事实事;积极推进财税制度改革,内外资企业税制并轨、增值税转型、营改增、资源税从价计征等税制改革成效显著,财政预算决算公开特别是“三公”经费公开取得突破性进展。这几个方面突出反映了财政工作的巨大成绩和进步。温家宝说,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们面临着严峻复杂的国内外环境,任务繁重艰巨。
财政工作如何适应形势变化,更好地服务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和民生改善,是摆在全体财政工作者面前的新课题。要坚持立足发展,进一步提升财政宏观调控水平。坚持民生优先,逐步构建符合国情、比较完整、覆盖城乡的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坚持改革创新,建立健全有利于科学发展、社会公平的财税体制。坚持科学管理,把依法理财贯穿始终。在谈到优化税制时,温家宝说,近期要切实抓好“营改增”扩大试点和资源税改革工作。从中长期看,有两项重大的税制改革要认真研究。一项是改革房地产税收制度,逐步建立起覆盖住房交易、保有等环节的房地产税制,促进房地产市场持续健康发展;另一项是完善有利于调节收入分配的税收制度,增强财政在调节收入分配中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