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两会上,继广州市政协副秘书长范松青接受《信息时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如果市委有这方面的要求,我愿意带头公开家庭财产”之后,日前又有媒体报道,在广州市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闭幕后召开的记者招待会上,“我本人表个态,如果接到通知要进行(官员财产)公示,我会带头公示!”广州市市长陈建华也当场表态。
应该承认,官员财产公开,走到今天,已经没有任何理论上的可争辩的空间,唯一缺的就是实质意义上的实践层面的破冰和推进。官员财产公开,地方试点已久,却没有下文,眼见得官员财产公开进退维谷,一些官员开始“接力”表态愿意带头,我们当然乐见这种颇具远见和勇气的表态,但是,如果我们注意到一个至关重要的细节——“如果市委有这方面的要求”,“如果接到通知要进行(官员财产)公示”,我们就必须直面这种勇气之下的堪称惨淡的现实——带头公开有类似于“接到通知”的前提条件,而“通知”何时来?这成为官员财产申报最大的不确定性和核心议题。换言之,在一些官员们明确表示“接到通知”就愿意带头公开的背后,是这一纸“通知”至今都没有形成一个正式的官方文本。
犹记得长期关注官员财产申报的全国人大代表、重庆律师韩德云从2006年就年复一年地建议“对公务员财产申报问题立法”,相关机构对这一议案的答案年年有变化——从“制定财产申报条件尚不成熟”,“全面推行公务员财产申报制度尚存在一定困难”,到“积极开展工作”,再到“适时向全国大人提出立法建议”,直到去年媒体报道中的最新进展还是“中纪委已着手起草公职人员财产申报法建议稿”。而也就是在去年,《学习时报》也发文称,官员财产申报“至少还需要10年时间”,并列举了财产申报主要存在统计、折算和监控三大困难,但也强调,如果政府具备足够强大的反腐决心,贯彻这项制度也许指日可待。
民意在等待“通知”,有官员也在期待着“通知”。仿佛“通知”一到,气象一新。官员财产公开,万事俱备,只欠“通知”。虽然,我们尚不知道这“通知”何时来,但我们肯定知道,这一纸“通知”可以怎样来——官员财产公开需要顶层设计,需要《财产申报法》,必须要解决申报的范围、途径、审查和承担的法律责任等等详尽而有可操作性的制度安排,官员财产公开立法进程必须加速。
众所周知,官员财产公开,是公认的反腐利器,不实行官员财产公开,就会有更多的“房叔”潜伏,甚至神不知鬼不觉地往国外转移财产。当高层表示要把“权力装在笼子里”时,我们听到有官员附条件地表示愿意带头财产公开,这说明,官员财产公开虽阻力重重,但有官员还是愿意配合进入笼子,体制内不缺乏开明而又有远见者,这是改革之幸,他们起码不抵制、不抗拒,唯一的条件是“接到通知”,但话又说回来,“通知”不会从天上掉下来,他们还应当和觉醒的民众一道,奋力推动财产申报立法,不能光说漂亮话而不承担应尽的义务和责任。或可言之,不做等待者,而要做行动者。